重磅!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有重要变化,补助标准达520元
降低社保费率
无疑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继今年广西基本养老金上涨后
(事件回顾:快告诉爸妈!广西养老金又涨了,这两类人涨更多,7月底补发到位 )
现在,社保又迎来了大幅降费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达
每人每年520元
另外!
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由50%提高至60%
2020年医保个人缴费
每人不低于250元/年
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来说
是重大利好!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1号),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925.1元,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 14775.3元,下限为 2955.1元。
官网截图
这就意味着你要交的
社保费用可能要变少啦!
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520元
《通知》明确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和分担标准。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520元。
同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其中自治区财政对设区市和非贫困县的补助均为52元/人·年,设区市和非贫困县财政分别负担52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贫困县(市)补助78元/人·年,贫困县(市)财政负担26元/人·年。自治区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地方财政补助104元/人·年,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2019年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根据《通知》,我区将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提高大病保险待遇,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需转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60%。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将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即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250元/年
《通知》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5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还明确,城乡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4〕49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3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新闻知多点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
社保缴费基数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这样一算
又能省下一笔钱啦
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的小伙伴吧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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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黄诗谊
责任编辑:新媒体特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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