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取私利、虚报冒领补助款!玉林又一批干部被通报处分
玉林市通报2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陆川县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3月,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收集上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的工作便利,伪造横山镇清平村“屋背至塘辽垌”和良塘村“吕屋至杜屋”道路硬化等2个项目民主议事材料申报“一事一议”项目,项目通过审批后私自交由其朋友黄某某承包施工,且在参与项目验收过程中明知“屋背至塘辽垌”项目实际硬化情况与申报内容不符,仍然签字同意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后,余下2.6万元项目奖补资金由吴福华占有支配。2019年2月,吴福华受到记过处分,有关涉案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资料图片)
2、玉州区大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等2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玉州区大塘镇建设站(2016年更名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抽调干部黎健基作为危房改造审核人员,在具体核查大塘镇三和村赵某某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级上报的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赵某某户在已获得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的情况下,2014年又重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2019年6月,钟春、黎健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绵区通报1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福绵区福绵镇镇石村原村委委员刘正萌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刘正萌在担任福绵镇镇石村村委委员期间,在协助政府部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工作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子徐某的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获得了2011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6000元,全部用于建造其户住房第二层。2019年7月,刘正萌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北流通报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
(来源:玉林纪检监察网)
关于我们
图文整理:宁 夏
责任编辑:蒋西河
◆“退押金和租金!”国购中心内街部分商家被限期撤店,物业却说…
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