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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延期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2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2月28日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自治区医保局、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明确继续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2022年3月31日。
在2022年3月31日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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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采集:记者 覃琴 通讯员 高杉
值班编辑:梁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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