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说了你可能不信,是钱它自己“飞走”了!

2017-07-25 刑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艾维巴蒂,法仔又来唠嗑了

随着移动支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

越来越多人选择网上支付,如支付宝、微信等

不少骗子也开始打起这方面的注意



没有钓鱼链接

没有动态密码短信

花呗账户里的钱却

套现取走!

 

这不是什么电影的桥段

也不是网络上的段子

而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


案情回顾

2017年1月3日至9日期间,被告人谌某以帮助被害人刘某查找前女友信息为由,谎称需要刘某的支付宝调取信息,骗得刘某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谌某通过支付宝花呗、借呗功能套取刘某支付宝内人民币17498元。



2017年4月18日,谌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诈骗的事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谌萌萌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谌某拘役三个月至五个月、并处罚金。







判 决 结 果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谌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被告人谌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小法提醒


现在电子交易支付手段越来越便捷,市民在使用支付宝、微信等平台进行钱财交易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并告诉他人。同时,不定期更换电子交易平台的密码,防止被“有心人”熟记后盗刷钱财。且平时多留意自己各个平台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警。








推荐阅读



点击标题可浏览文章

“破产管理人”到底什么鬼,为何他一出手......

抗拒执行影响棚户区改造,江宁法院五招执结

每个人都可以是“福尔摩斯”!江宁法院喊你来领悬赏金!

异地执行受到暴力抗法,看江宁法院如何快速支援、多方联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人员公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