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送锦旗?!什么情况!
7月17日,江宁法院民事执行局王庆辉法官收到案外人代表被执行人毕某、杨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他们这是要感谢王法官“结案神速、为民排忧”。
是的,
你没有看错,
小法也没有写错,
要送锦旗表达感谢的,
是被执行人!!!
个中情由,
且听小法细细道来~~
这里的被执行人毕某、杨某在法院共涉及三个案件,其中包括:
1与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纠纷。签订借款合同后,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发放了贷款85万元,但是毕某、杨某未按约足额还款。于是建行某支行向法院起诉。
2与翟某、马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翟某向其借款40万元用于经营服饰厂购买原材料的资金周转,但是毕某、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翟某和马某遂向法院起诉。
3原告马某与被告杨某的丈夫系朋友。2015年3月17日,被告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马某借款22万元,当日杨某向马某出具借条和收条各1张,载明借款金额,并约定借款期限90日,定于2015年6月16日一次性还清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杨某一直未能归还借款。
因毕某、杨某未履行生效的判决义务,原告方纷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秉公执法 高效办案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毕某、杨某,但他们一直未到庭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义务。
承办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毕某、杨某名下房产一套,但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拒不还钱。
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承办法官依法启动对被执行人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并与南京市公证处联系制作相关拍卖、勘验材料,并将相关情况告知被执行人。
耐心细致 为民解忧
被执行人眼看着拍卖不可避免,想到拍卖事宜过程中的高额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对于自己来说数万元的评估费用并非一笔小数目。为了节省司法拍卖的相关费用,被执行人毕某、杨某主动到法院,请求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法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主动出售房屋,偿还了欠款。此事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整个事情的解决过程中,咱们王法官极高的工作效率、一心为民排忧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 被执行人毕某、杨某,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他们特意请案外人陈某、朱某代表自己,向王法官送上锦旗和衷心的感谢。
小法相信
工作之于他
不仅仅是工作
更是一种责任与信念
让我们向王法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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