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微信商城购物返利当心误入传销陷阱
反传销网3月2日讯 新型通讯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记者从金华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获悉,近期接到的报警量也明显上升。冒充熟人借钱,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查案,短信、二维码中暗藏木马链接……这些骗术你知道吗?一些闻所未闻的新型诈骗手法,成了新的陷阱。
扫码微信添加关注,在指定的网络微信商城购物,付款成功不仅能获得返利,推荐朋友加入还有一笔不菲的“佣金”……前不久,家住婺城区的刘女士就遇到了“天降财富”的好事。
首次尝到甜头后,刘女士连续在该微信商城购买了更多商品,还一口气介绍了十多位好友加入共同“赚钱”。结果,非但没有尝到更大的甜头,反而被套走不少钱。
遭遇
今年32岁的刘女士是自由职业者,去年12月27日,一名网友向她推荐了某微信商城,当得知对方在该平台购物获得返利时,刘女士动心了,她当即扫微信二维码添加关注并注册成为该商城的一名会员。刘女士购买了一桶食用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188元。她在48小时内收到了197.4元,其中9.4元是返利。尝到甜头后,她一口气加入该商城的4个微信群,并购买了十几样商品。
“按照商城要求,每发展一名‘下线’,推荐人可以根据其购物金额获取相应比例的利润。”刘女士说,于是,她将该微信商城二维码分享给了身边的十几位朋友,并邀请他们购物。1月6日中午,刘女士等人发现自己被移出该商城微信群,另外的几个群也被解散了,点击该微信公众账号“商城入口”,界面变成了“指定公众账号已被删除”的提示。几天过去了,刘女士等人不但没再收到返利,连购买的商品也没收到。
反思
受骗者多抱有侥幸心理,记者从受骗者晒出的快递收货单中发现,商品的发货方多为国内知名网站,发货地遍布全国。“事后我们分析,所谓的微信商城其实是虚拟的,我们选购的商品其实是他们从购物网站转购的。”刘女士说。
家住金东区的傅先生也是受骗者之一。1月4日,他在网友的介绍下,成为该微信商城的一名会员,并选购了一款标价2000多元的运动手表。“付款成功后我很快后悔了,立即向客服提出退款申请,但是至今我不但没收到退款,连手表的影子也没看见。”傅先生说,他了解到,被骗的网友多数没有固定工作,因此不少人在初尝甜头后,付款越来越多,一名网友甚至在该微信商城投入了全部积蓄,结果都打了水漂。
记者从刘女士收集的部分统计资料中看到,有20多名受骗者中,被骗金额从几百元到2万多元不等,加起来共有30多万元。有受骗者坦言,不少人明知有风险,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为的就是那点返利。
调查
类似微信商城不在少数,想用它“赚钱”不容易。多名受骗者告诉记者,在他们的帮助下,记者进入了3个打着类似旗号的微信商城购物群。在一个微信商城记者看到,所售商品从数码办公、家用电器到食品生鲜、母婴用品应有尽有,但价格都是正常售价的2倍至3倍。例如,一个超市售价128元的电茶壶,该微信商城标价则是299元,一个普通挂件售价158元,彩电、空调等电器售价更是数千元至上万元。
傅先生告诉记者,数码类、电器类的高价商品经常靠抢,而且经常缺货。“这些商品的质量其实很一般,但多数人本着免费且获利的心态,对商品质量没有那么高的要求。”
记者发现,这些微信商城规定的返利时间、利率各不相同,但大多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提成。另一个微信商城的公告显示,除了普通会员,其他会员按照发展“下线”的数量分为3个等级。“按该平台规定,发展‘下线’数量比购物金额更重要,数量决定了返利速度。”刘女士说,这家商城个人钱包里的所谓返利款其实都是虚拟数字,无法提现,她也不知道账户上的余额何时才能真正兑现。
提醒
金华市反欺诈中心负责人傅利斌说,互联网交易中的合法销售行为必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有真实的商品销售;第二,商品定价合理;第三,销售目的不是为了引诱消费者“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第四,销售商品宣传语中不带有“加盟”或“承诺回报收益”等内容。
“如果消费者发现交易行为中具有有偿加入、组成层级、发展下线、按人提成等特征,涉嫌传销的可能性较大,一旦遭受损失,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傅利斌说,同时,要注意保留交易凭证及交易行为截图等相关证据。
“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具有跨区域、隐蔽等特点,比传统犯罪行为的侦破难度大、侦破周期长。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大家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理性消费。”市反欺诈中心民警傅毅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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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