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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环境公益诉讼,首个民间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成立

2015-01-04 自然之友

2015年1月4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在北京发布,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已于1月1日获得立案,并在同期正式启动“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是新年环保领域的一件大事,其中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是备受关注。


自然之友调研发现,新环保法出台以后,很多社会组织期待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但缺乏资源和支持。自然之友深入了解其开展公益诉讼的困难、顾虑及需求,并在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发起成立了“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和“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对各地发现案源并拟提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进行资助。该基金是民间第一家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用于资助和支持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高环保组织的诉讼能力,从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真正落实。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是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项目负责人葛枫介绍,为保证该基金规范的运作,目前,该基金已组建了秘书处、项目评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基金管理办公室由资深环境律师和NGO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权威的环境法律专家、资深环境律师、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及NGO代表等组成;顾问委员会由来自各相关部门和领域的专家组成。该基金重点资助对象是符合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基金第一轮资助重点范围是拟提起诉讼案件的前期费用,包括前期调研、取证、聘请专家等费用,确保拟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前期调研活动及时开展。基金采取滚动支持模式,即该基金资助的个案获得胜诉并被判获得相应的办案成本补偿的,基金支持的办案成本部分应回流至该项基金,用于滚动支持下一个公益诉讼个案。现该基金面向全国征集环境公益诉讼个案支持项目。上述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是该基金支持的第一案。


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介绍,自然之友从2005年开始从立法和个案实践方面持续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参与立法推动的过程中,深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不易,而它的有效实施才能使该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个案艰难推动的过程中,也看到环保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需要包括资金在内的各方面支持,这正是设立该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的初衷。囿于现有的资金量,该基金现在的资助重点范围是立案前的费用支出。基金未来的资助范围将扩展至环境公益诉讼个案整个过程的支出成本。为此,也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关注,需要更多的资金注入该项基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个案实践,进而推进环境法治的进程。





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立案了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生效的当天,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收到了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被告非法采石,毁坏林地,严重影响了周围生态环境功能及整体性。原告曾赴现场进行生态损害调查,获取充分事实证据后,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四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清除矿山采石处现存设备及弃石,原地恢复其破坏的林地植被。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是该案的支持起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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