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物,我们的立法建议与问卷继续需要你!
1月27日,自然之友联合中国环境报社、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等单位,呼吁紧急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采取更严格的法律措施管制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行为。
发起单位和机构同时将立法建议书公开发布,希望有更多人士看到,有更多机构和专家加入联合署名。我们将提交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为健全和完善法律提供参考(点击链接——为野生动物,我们的立法建议与问卷,等你来发声)。
建议发出后,大量组织机构、个人表达支持,要求加入联合署名。据“中国环境新闻”公众号,百余机构加入联合署名(详见链接——立法禁食野生动物建议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百余机构加入联署)。
在自然之友公号下面,也有许多表达支持的机构和个人,他们来自环境保护、自然教育、户外俱乐部、艺术、新闻等不同领域、行业。感谢这些机构和个人的支持。
我们也将呼吁内容再次推送,希望得到更广泛的支持。
有意愿的机构或个人,请留下单位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可选择微信留言或发送邮箱hjbslaw@sina.com!
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疾病,我们强烈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有关国家机关依法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采取更严格的法律措施管制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行为。
具体建议内容如下:
1、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科学研究成果,扩大法定野生动物范围、禁止买卖和禁食野生动物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借鉴《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制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专门规章。与此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注重从源头防治可能的传染源,阻断可能的传播途径。
2、对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走私、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实行全链条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的打击力度,完善驯养繁殖和检验检疫管理制度,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3、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大法律追责力度,对造成重大疫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追究刑事责任。
4、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遏制对野生动物消费的畸形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监管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
同时,自然之友还与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桃花源基金会、阿拉善SEE基金会、昆山杜克大学、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机构联合发起了《公众对野生动物消费、贸易、立法意愿的调查》(见文首、文末二维码或“阅读原文”),希望能够征询你对于野生动物消费和贸易,以及相关立法的态度。您花五分钟完成的这份问卷,将会给决策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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