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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建议②|长江保护终于有法可依,我们希望它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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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图片来源:网络


根据以上漫画进行回答:

(1)A的河流名称为?

(2)B的河流名称为?

(3)请阐述上述漫画反映的问题。

(4)试讨论措施。


我是参考答案的分割线

  1. A的河流名称为黄河。

  2. B的河流名称为长江。

  3. 长江流域近些年来因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含沙量增大,看着就像黄河了。

  4. 其它措施我不了解,但有一个重要的措施不容忽视:《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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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将“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坚持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原则,由国务院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长江保护工作,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协同治理,进行长远谋划。


这是一只可爱的扬子鳄  摄影/秋绚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已经进行到二次审议稿,作为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自然之友十分期待《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分别在“草案”一次审议稿以及二次审议稿中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太长不看字版本,点击音频,为你解读《长江保护法》二次审议稿改进重点。



对于二次审议稿,我们的建议主要包括:

  • 公众参与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原则。目前草案缺少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长江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建议在各项制度设计时,除责任与义务外,还应鼓励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长江生态保护,同时各级政府应全面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利和参与途径,实现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公众参与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当在长江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 建议考虑草案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之间的衔接。


  • 现有草案的内容更多关注和规制了长江流域中下游的各项突出问题,但是对于长江源头和上游的相关问题规定较少。长江源头和上游冰川、草甸和冻土对于源头水源的涵养,局部气候调节,甚至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都至关重要,建议草案加强对源头和上游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冰川、高山草甸和冻土层的保护。 

  • 针对长江流域区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矛盾突出、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河湖生态功能下降等问题,近年来,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长江沿线10省市已展开行动,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泄放设施改造、生态调度运行、监测监控等工作,建议《草案》明确严格限制长江流域新建水电站,同时对已建水电站需全面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长江健康生命。


  • 长江干流及支流位于长江流域重要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与环境敏感区以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重要自然遗迹分布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水电站应当限期退出。

  • 对长江流域已建水电站,应保障生态流量,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和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目前《长江保护法》还未正式通过,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本法的制订。

媒体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10-56259473邮箱:media@fon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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