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2018年高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按照要求,小学阶段入学年龄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以前。高区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以及户口所在地和住址划片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根据《意见》,高区户籍入学需要提交户口本和房证等材料。高区户籍就读环翠区中小学的,需先经过高区教育体育处审核户口本和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证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高区教育体育处转交环翠区教育局,由环翠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双岛街道双岛西山村、前双岛村、海庄村、卧龙村、北郊村、廒上村、店上村居民子女入学,由高区教育体育处组织审核报名,协调环翠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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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按以下顺序录取:一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二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三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的;四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五是在高区内务工的其他情况。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高区教体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根据安排,8月28日至29日,高区中小学新生到原幼儿园、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高区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到原报名处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全区中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9月3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其他年级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先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然后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处统筹安排。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