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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人速看!拿不到小区广告收入,省住建厅回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印发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至今,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已实施了7个多月。

《办法的执行情况究竟如何呢?

日前,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调查走访济南多个小区发现,对“小区广告收入等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规定,几乎都被各小区物业束之高阁,执行并不理想。

2月21日,记者就此采访山东省住建厅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居民如发现小区物业不公开广告收入,可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45等热线投诉,物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公开广告收入情况。


日前,大众网·海报新闻以《“广告收入归小区业主所有”实施7个月:居民连收入多少都不知》为题报道了济南一些小区物业未执行“小区广告收入等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问题。记者在探访中发现,济南很多小区都存在广告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的情况,许多业主对小区广告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都不知情,更谈不上收益分红了。有的小区居民则表示物业确实会公开收支,但并不会把广告收入单独列明,而是将其夹杂在其他收入项,使得业主一头雾水。

2月2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就小区广告收入的公示与分配问题采访了山东省住建厅物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居民如发现小区物业不公开广告收入,可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45等热线投诉,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公开广告收入情况

该工作人员介绍称,居民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小区暂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也必须通过其他渠道与小区业主协商。“省里很重视这方面,我们会积极调查各物业,但掌握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一定时间。”该工作人员对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说,如果物业管理部门督促无效,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对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此外,《办法》第四十五条还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吴军林 实习记者 李泳志

以上新闻经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走访济南市的多个小区采访报道,但是《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面向全省实施的。鉴于全省不同地市的具体情况,各地物业的执行情况各不相同。

所以小编在此做一个小小的社会民意调查,希望威海居民踊跃参与,积极表达心声,呈现威海对《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真实状态。

感谢您参与此次社会民意调查,

针对《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您还有其他观点或意见,

欢迎在下方留言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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