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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电改圆桌 | 从德州经验看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2015-03-26 惠海龙 南方能源观察

从德州经验看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作者 惠海龙 美国德州ERCOT市场运营支持主管


美国这边的ISO电力市场一般都包含实时市场、日前市场、金融输电权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一般包含在日前和实时市场中联合优化)、容量市场(德州只有单一能量市场)。一般电力市场应该有一定的规模效应、足够多的市场参与者、足够的发电和负荷,从而能促进竞争。范围可大可小,比如很多州联合的PJM, MISO和单一州的ERCOTCAISO,很多原因决定范围的划分,比如物理接线、电源和负荷位置以及政治因素。


我个人认为最少要建立实时市场,否则起不到最优调度和管理阻塞的作用,也不利于产生准确的价格信号。实时市场可以从最简单的做起,比如只考虑一个区间,只考虑能量,不做能量和辅助服务的联合优化,以后可以逐步改进。电力市场就是一个新事物,就是不断改进的过程。


可以考虑在华东市场的基础上做些改进,毕竟已经投入很多精力而且有一定成果了,而且华东市场已经使用节点电价,和美国这边很相似了。


如果决定做实时市场就做LMP(节点边际电价),不要再搞区域价格市场了,否则以后还要做LMP市场,就像当年ERCOT做区域市场过度一样,最后还是要做LMP。可以先从简单可行稳定的模式做起,以后再不断改进,摊子铺得太大的话,最后都完成不了。


开展实时市场,市场参与者必须能和ISO进行实时通讯,实时市场一般5分钟计算一次价格LMP)和机组出力(base point),发电机必须能够准确执行base point,同时发电机一般每4秒发一次遥测给ISO,从而ISO可以了解机组的状态和真实出力。


实时市场一般使用软件security-constrained economic dispatch (sced),日前市场一般使用软件security-constrained unit commitment(scuc),这两个软件的开发和测试都需要很长时间。


发电商不能太大,不能超过一定的市场容量份额,比如20%,否则容易具有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


必须有完全独立的市场监管,美国这边叫做independent market monitor (IMM),以德州为例,德州公用事业委员会(PUCT)雇佣Potomac Economics做IMM,监管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力,从而保证市场健康有序的合理竞争。


实时市场进行实时调度和阻塞管理,保证系统的可靠安全供电,是最终决定价格的市场,日前市场是金融市场,给市场参与者提供对冲实时风险的作用,否则市场参与者就完全暴露于实时市场的风险中。一般日前市场价格都会向实时市场价格靠拢,日前平均价格会高一点,因为市场参与者愿意多出一些溢价来对冲实时价格的风险。金融输电权市场一般会按照日前市场价格结算,给市场参与者提供对冲网络阻塞的风险。所以说金融输电权市场向日前市场价格靠齐,日前市场价格向实时市场靠齐,所以最终金融输电权市场也向实时市场靠齐,因此实时市场最重要,起到定价标杆的作用。


一般美国ISO都使用two settlement system(双结算系统),即在日前市场按照日前价格全部结算日前award,实时市场按照实时价格只结算实时市场和日前市场award的差量,这样就把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紧密联合在一起。中长期双边合同类似于日前市场,起到提前对冲实时市场风险的作用。双边合同按照差价合约在实时结算,类似于two settlement system, 市场参与者可以选择提交trade给ISO让ISO帮助结算,或者他们在ISO之外私下结算,但是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一般双边合同可能对冲了80-95%的实时发电量和负荷,日前市场可能会对冲剩下的一些,最后剩余的都到实时市场中结算。


辅助服务市场一般是现货市场的一部分,和现货市场同步耦合,比如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能量和辅助服务联合优化,这样可以考虑辅助服务的机会成本。现在德州市场只有日前市场耦合,实时市场还没有联合优化辅助服务,不过这个最近正在热烈讨论。德州是区域市场的时候,辅助服务市场在日前出清,当时没有日前能量市场,不能联合优化,所以不能很好的考虑机会成本,后来在节点市场中就加到日前市场里面了。建议最好耦合。


中国的电力市场建设应该根据网络结构,电源负荷和政治因素具体决定。建议区域市场,国家市场太大,出清很困难,而且出现问题后果太严重。省级市场可以考虑,比如负荷和发电大省,像德州一样。但是不建议每个省都搞。区域和省交易机构可以同时存在,但是互相独立,最好不要有业务上的重叠关系。


交易机构可以像美国ISO一样,独立于市场参与者。最好把调度放在交易中心里,否则到时候协调会有问题。交易中心的员工可以接触很多市场机密信息,所以不应该拥有市场参与者的股票,不能和市场参与者有利益上的纠葛。美国ISO一般都是非营利机构,收取用电管理费作为支出费用,高管人员由董事会指定,董事会成员有选举产生,各种类型的市场参与者都占有一定份额。


售电主体一定要设立条件,进行资质审核,特别是财务信用审核,否则破产后会影响用户。德州这边我印象中PUCT还给这些公司根据收到投诉的多少进行评分。增量配电业务最好还是由电网公司进行,最好进行一些试点向市场开放,暂时不要国外发电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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