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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封面 | 广东市场发育的背后:省政府下调的市领导争取直购电试点,延续至今-广东试轨(一)

2017-01-21 eo 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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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较长,建议收藏阅读。

eo记者 姜黎 文华维


即便是岭南以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广东电力市场动向。


南下调研的人接踵而至,细细观察这里的变化蕴藏何种商机,这里的改革能否率先走出计划的阴影。


国家能源局一位司局级官员评价说:“就目前,只有广东才有搞市场的意思。只看两点,第一,广东现在是用户全电量进入市场,电价随行就市;第二,先安排计划电量,再用市场电量兜底。”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参与到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上述官员暂时把这两点视为市场化的关键。


2016年9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调研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时,对其市场建设中的探索给予高度评价,“起点高,定位准,在短时间内形成了有序、健康、合理的市场交易机制”。


过去一年的月度集中竞价交易跌宕起伏,首次引入售电公司的广东电力市场成为其他省份起步的参考对象。


2017年1月,广东市场上的60多家电厂,250余家售电公司,80多个产业园区用户正在备战2017年新规则下的首次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如今站在聚光灯下的这个市场在磕碰中生存了至少10年——从2006年台山试水直购电,到2013年底启动季度集中竞价,再到2016年成为全国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推出月度集中竞价,市场主体、交易周期、结算方式、交易工具均大为改善。


对广东改革的各种讨论依然在继续。激进者感到失望,保守者充满担忧,有官员评价说没有惠及实体经济,有学者认为交易规划处处有瑕疵。


毋庸置疑,从不同角度看,上述不同观点都是对的,但这并非全貌。


一位参与这10年探索的广东电力行业人士说,他们始终朝着建设成熟市场的方向,用小步快跑的方式来做这件事,但不会去解释,也不会去辩论。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会达到他们设想中的彼岸吗?


至少目前,社会资本看到了商机,一个原本封闭的系统不再继续封闭运行。用户有了甲方的感觉,单一购买的市场一去不返。


回头再看广东电力市场10年前的模样后,设想中的未来值得期待,以及等待。

萌芽

台山试点的落地具有其不可复制的因素

电力改革再度风起云涌前夕,国家主管部门已决心在广东重启电力用户直购电改革。其中一大重要原因是,10年前广东的台山市就已开展“一对多”的直购电,并持续至今。


有亲历者说,这是国家电监会10年来为数不多的改革成果之一。


2006年,台山成为全国唯一“一对多”直购电试点,充满了偶然。


国家电监会组建之初,其最重要的使命在于“培育电力市场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推动建设市场便成为其主要任务。


这一正部级机构的主要职责中,第三条为: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自2004年起,原国家电监会就在全国范围内选点试行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购电。这是2002年国发5号文指定的建立电力市场的两大突破口。


其中,竞价上网是重中之重。省级市场不利于电源建设和电网运行优化,此为当时的共识。决策层判断,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当前市场建设的重点。电监会领导层到位后,即力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主张在区域电网范围内实现竞价上网。区域市场建设的试点为东北电网和华东电网。


由于诸多条件制约以及环境的不成熟,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在市场平衡账户亏空37.5亿元后停止运行,华东区域电力市场经历了2004年5月的模拟运行、2006年6月和12月的两次调电试运行后戛然而止、无疾而终。


直购电试点是另一重点任务。其依据是5号文提出的“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2004年4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电力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提出了直购电试点工作的原则、准入条件、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


吉林的两家企业成为国内首个获原国家电监会批准的直购电试点。参与直购电的购售双方分别是国电吉林龙华热电和吉林炭素公司,属于单个发电厂与单个用电企业供需对面、全电量过网的直供模式,即点对点模式。


此时,台山更进一步,全国第二个直购电试点、首个“一对多”试点。无论当时还是现在看来,台山试点的落地具有其不可复制的优势。


2006年初,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一位处级官员调任台山。此人曾经作为参与人员f辅助省领导推动当时最重要的若干项经济体制改革,并亲身经历了广东电力行业厂网分开改革,相对了解电力工业,对电力体制改革颇有体会。


调任台山后,此官员关注到国家电监会力推的直购电政策,认为直购电极可能降低工业用电价格,对地方经济,特别是招商引资有较大促进作用。此时台山政府内部认为应该抓住电改的机遇,主动争取成为试点,很快就以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行文至江门市以及省里。


自下而上的努力并不轻松。即便是台山市内部,很多人都觉得一个县级市请求这类政策的成功率很低。


在当时,直购电完全是一个新鲜事物。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不敢轻易决断。一番辗转之后,相关省直部门找到了当时主导推进直购电工作的国家电监会驻广东的派出机构南方监管局寻求支持。有了监管机构的积极支持,难度依然很大。


2006年3月,国家电监会召开了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开展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工作,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柴松岳在2006年7月电监会年中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大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并且扩大试点范围。


据一位亲历者转述,此事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于,国家电监会领导专门就此事向时任广东省领导汇报。省委领导随即指示,要求广东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据一位参与台山试点工作的业内人士介绍,当时两位副省长先后出面协调,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支持此事,支持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电力企业领导也深知,电力改革需要试验,需要试验田。此后,相关方面在口头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原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经信委牵头,研究方案,起草相关规则和合同样本等。


根据直购电试点办法,未经国家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试点;试点方案要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省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初审后,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监会商发展改革委审定后方能实施。


业内人士解释,这意味着,台山方案上报北京前要在广东省内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文件。但形成书面文件的条件尚未成熟。


所有成功的改革都是处处充满妥协的智慧。一位亲历者说:“当时就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草签合同,以此来表示取得一致意见。”


草签合同仪式在佛山举行,省政府经信委负责人、南方电监局负责人、江门市政府领导、台山市政府领导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悉数出席,相关方面签订了多方合同。草签的合同相当于把合同的内容固化下来,这一签字是表明各自的书面态度。


这份草签的合同作为重要附件很快向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呈送,随即相关部门在广东台山召开了大用户直购电方案审查会,国家电监会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领导出席,会后以会议纪要的名义将方案间接批复。


这是以会议纪要的方式批复直购电试点的首例。“各部委之间尚未形成共识,台山试点并不是以正式审批的方式明确的。”相关人士介绍说。


参与直购电的发电企业是国华粤电台山电厂。一位知情者说,台山电厂是神华集团进入广东区域的首个项目,与地方政府关系相当好。国华粤电台山发电厂是国家和省“十五”期间的重点能源工程,由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与6家企业用户一样,坐落在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内。


2006年11月,国华粤电台山电厂、广东电网及台山的6家大用户签订直购电试点合同。年直接交易电量共计约1.9亿千瓦时。


与另一个试点吉林炭素与国电吉林龙华热电“一点对一点”的直供电模式相比,台山是全国首个“一点对多点”的直购电尝试。


各方对台山试点至今依然有不同理解,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面改革的红旗,有的观点认为这是行政之手打着改革旗号定向优惠相关工业企业。


各执一词的现实折射出电力这一行业的多重属性,以及行业改革发展的复杂性。

停滞

持续性缺电令直购电难以推行 

如今,台山市广海湾工业园区官网上仍写着:自2006年12月1日试点政策正式实施以来,企业平均用电价低于原来平均用电价约0.1元/千瓦时,使企业尤其是大用电户企业生产成本下降,效益显著。


降低的0.1元成为台山市招商引资的重要筹码。直购电试点落地后,台山市政府赴多地推销其低电价优势。台山市政府系统所有固定电话的彩铃都改为宣传“中国南方唯一的直购电试点区域,试点企业降低电价”的提示音。外地手机到了台山也会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台山是中国南方唯一的直购电试点区域”。


与如今我们熟知的集中竞价不同,台山直购电试点具体的做法是,由发电厂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对政府选定的大用户进行交易。地方政府方面表示,6家试点企业属于工业用户,环保节能指标、生产技术均相对先进。


据业内人士介绍,总电量规模约1.9亿千瓦时,电厂让利约0.02元/千瓦时。在相关方面的直接协调下,电网方面同意降约0.08元/千瓦时。到户价格与目录电价相比,降幅在0.1元/千瓦时左右。无论何时,这种降价方式都不是市场化的方向。


上述方案审查会的会议纪要授权当时的广东省物价局对电网企业进行成本核定。政府主管部门很快就核定了此次试点的过网费。曾参与台山试点工作的业内人士,在当时,无论是发电企业的售电价格还是电网企业的过网费都有较深的行政干预色彩。


2006年,广东经济继续保持旺盛的增长势头,电力需求十分旺盛,上半年最大电力缺额300万千瓦左右,其中第一季度电力缺口将超过280万千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缺口约为220万千瓦。


一位业内人士说:“当时为了应对电荒,广东想方设法从香港、西部省份多购电,落实枯水期三峡发电增加向广东输送100万千瓦的计划。此外,电网公司主动要求推进“高来高去”认购统调燃油机组电量工作,经信部门也执行了煤电联动和燃油补贴政策,鼓励200多万千瓦的地方机组顶峰发电。


在电力供应如此紧张的形势下,要通过平等协商让发电厂降低售电价格是不可能的事。”上述业内人士说。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其他用户来说,要求对特定用户定向降低输配电价实际是侵害了公共利益。


当时,吉林炭素、龙华热电、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四家商量,以吉林销售电价减去平均上网电价为基础,核算形成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意味着给同一区域的同一电压等级的用户贴一张相同的邮票,而不在某个区域里的某些用户可以比其他用户少交一部分钱。这是公平性问题,因为会伤及同一行业的其他企业的竞争力。”


据eo记者此前报道,内蒙古酝酿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时,曾派员到广东调研,他们认为点对点直购电是另一种计划分配方式,机制不灵活,难以及时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价格变化,容易走向不规范,参与企业的数量也有限,甚至可以说是定向优惠。


其实,当初方案审批的是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内企业原则上都可以进行直购电。但参与企业始终没有增加。


6家企业实施直购电后,台山市政府要求把一家重点关注的企业富华重工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富华重工是目前亚洲最大的半挂车专用零部件生产商和经营者,其另一个更重要的身份是曾经的广东省内最大的“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战略”项目。2007年,富华重工由顺德转移至江门台山。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台山市政府提出将富华重工纳入直购电范围。此举获得省、市、县三级领导的支持。“这显然是与市场化改革背道而驰的,不能因为这家企业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就随意纳入试点,执行政府指定的低电价。”


此时的广东正面临更加严重的电荒困扰。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广东省统调负荷7475万千瓦,同比增长7.5%,最大错峰负荷740万千瓦,缺电形势为近十年最严重。根据当年的预测,广东省电力供需形势将继续严峻,可能持续性缺电。


省内的工业企业普遍实行“开四停三”错峰用电,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称,这是多年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有序用电极大地困扰了工业企业的生产,甚至有不少企业提出能否溢价用电确保少停电或不停电。结果当然是,政府和企业都不会多收一分钱,也不会少收一分钱。


在电力严重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多方交涉约半年后,增加试点企业的设想搁浅。但台山最初的6家企业的直购电合同依旧一年一签,相关政府没有发文叫停,发电企业也没有因为电力供应紧张或者煤炭价格高涨而提出涨价。即便在2013年直接交易试点扩大,台山试点企业依然没有合并,价格也并无调整。


2015年4月20日起,台山市成功争取纳入广东省东西两翼电价价区,行政区域内除居民生活电价外,各分类电价与东西两翼地区同价。


台山市政府方面测算,台山执行东西两翼电价后,大工业电度电价降低8.77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降低6.83分/千瓦时;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降低0.3分/千瓦时。根据2014年的用电量测算,台山全年的总分类电量为271206万千瓦时,执行广东省东西两翼的优惠电价后,一年节省用电成本约1.26亿元。在地方政府看来,电价下调,对于台山而言,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经济长远竞争力。


过去十多年,地方政府始终围绕电价来理解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得不说,这是十余年来中国电力改革的遗憾之一。


市场的启动、停滞和重启,都讲究时机。那么,短暂的停滞后,重启的时机何在?eo会告诉你。明天,继续连载《广东试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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