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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体制改革方案主体文件已下发

2017-05-19 eo 南方能源观察

多个渠道的信息显示,《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下发,但尚未向更大范围公布。今天,国家发改委官网挂出的一则《基础产业司2017年研究课题招标公告》披露的相关内容,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消息。


上述课题招标公告的课题十九,即《在油气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研究》中,提出,要“梳理我国油气基础设施领域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及政策管理现状,根据《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油气管道、LNG接收站、油品码头、储气库、原油储备库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改革需要,研究提出适合开展试点的范围和推荐项目。”


2015年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并落地后,能源领域的改革由电力推进至油气领域。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出台实施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在相关政府文件中数次被提及,而有关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也反复放出。


尽管方案真容尚未公开,《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作为油气体制改革的主体文件,会更多体现原则、思路并点出改革重点。鉴于在等待方案落地的过程中,油气价格、基础设施第三方开放和油气企业等层面的改革,事实上已经先期推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阶段及下一步,行业和社会对于油气改革的关注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1上游矿权的准入、流转、出让和退出机制

油气资源是石油公司的根基,如何改革当前已经固化的机制,促进多种市场主体进入勘探开发领域,且让矿权的进入和退出更加灵活,最终目的是促进油气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利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矿权领域,过去几年已经在页岩气和新疆的常规油气方面做了试点探索工作,但离形成有效机制还有相当差距。社会和资本层面,更关心的是国家能否向除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之外的其他公司发放石油公司牌照,此为打破垄断的关键一步。


2油气管道是否独立,成立一个还是多个国家管道公司?

油气体制改革方案酝酿的两三年时间里,管道独立始终处于舆论中心地带。油气管道是否独立、如何独立,反映的是改革程度。


当前,关于油气管道是否需要从三桶油手里独立出来,成立一个还是多个国家管道公司,省级管道公司是否应该被纳入国家管道公司等问题还处在讨论阶段。管道独立是否会写入油气体制总体方案仍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围绕油气管道做了比较多的工作,与此对应的是,中石油在天然气管道上已进行了内部先行独立。国家政策层面,除长输管网启动定价成本监审外,各省也相继启动了省内的管道运输企业定价成本监审。有消息称,当前国家发改委在推进城市燃气配气价格监管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放开的相关工作。


3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第三方准入的实现程度

油气体制改革给社会资本提供了“借鸡生蛋”的可能。如果油气基础设施完全实现第三方公平公开无歧视开放,社会资本可以更加充分的进入油气领域,包括天然气配气、储备、进口及终端利用投资等。


当前各油气管道和LNG接收站、油品码头,是谁投资谁利用,且各自割裂,造成一定程度上资源的浪费和竞争的不充分。


天然气领域,三桶油的长输管道、各省级天然气管道和城市燃气之间基本上也是各为其主,没有做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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