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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敦促深圳LNG与大鹏接收站10月互联,谁建谁批久拖未决

2018-03-06 eo 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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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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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冬季的气荒倒逼天然气急需“打通最后一公里”,互联互通将成为2018年的天然气基础领域的重要发力方向。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2月初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前备受关注的深圳LNG接收站与大鹏LNG接收站的互联被要求必须于今年10月份完成。


截止目前为止,两大接收站尚未联通。而深圳LNG接收站也错过了在气荒中本该扮演的保供角色。


此前的2017年8月和10月,国家发改委分别下发了《关于近期需要加快推进油气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两次提及推进深圳LNG与大鹏LNG外输管道等的互联互通。广东省发改委在转发上述国家发改委通知时则明确提出在2017年底实现互联互通。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eo,深圳LNG接收站的主体工程早已于1年多前完工,迟迟未投产的主要原因就是包括与大鹏LNG互联互通的及经营模式未落定。


据eo了解,影响深圳LNG接收站投产以及其与大鹏LNG接收站互联的数个关键问题,尚未解决。


1问题1:1.2公里的联通管道,谁来建设,谁来审批?

知情人士告知 eo,深圳LNG接收站联通大鹏LNG接收站的管线长1.2公里,设计压力为9Mpa。围绕这条管线的建设权,中海油和深圳市政府的主张各不相同。中海油主张由其来建,理由是其为两大接收站的大股东。而深圳市政府主张联通管道由深圳燃气建设,深圳LNG接收站的定位是先满足深圳市的使用,富余的情况下外输。一位消息人士告诉eo,相关的信息可在当时的会议纪要中查到。深圳燃气是深圳市城市燃气管道建设的唯一主体。


据悉,深圳LNG外输管道谁建设的分歧问题,可追溯到2012年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文件。 “当时,深圳LNG接收站的所有上报材料都包括了LNG接收站和外输管道,但是后来国家发改委发的核准文件里只有接收站主体工程。”知情人士告诉eo记者,“当时,深圳LNG的两个股东达成了‘报站不报线’的原则,上报了项目文件,但中海油在附件中又增加了管道的设计图。”


据悉,双方围绕谁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未果。此后,广东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方召开了两大接收站互联互通的协调会,也没有达成一致。


此外,该管道由谁审批也成了一个问题。知情人士告诉eo,由于该联输管道压力高达9Mpa,深圳市对超过4Mpa的管道没有审批权限。据了解,深圳市住建部门主要是对深圳市内城市燃气管道进行审批,而深圳市内的燃气管道均不超过4Mpa。而广东省发改委的人士则告知,“根据省里的规定,没有跨地级市的天然气管道,不需要到省里审批。且深圳本身就是计划单列市。”


当地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去哪儿审批不是主要问题,只要确定了这条外输管道由谁建设,该去哪审批就上哪审批。”


按照国家发改委下达的“通知”,“附件所列项目中排序在前的企业牵头开展工作,其它企业配合。”在两大接收站的互联工程中,中海油排位在深圳燃气之前,中海油将牵头开展工作。但是不是由中海油方进行建设,目前尚不得知。


2问题2:外方股东BP是否允许接入?

与深圳LNG接收站不同,大鹏LNG接收站涉及外方合作伙伴。深圳LNG接收站只有两个股东,中海油气电集团以70%的股份绝对控股,另一股东为深圳能源集团,占股为30%。大鹏LNG接收站的第一大股东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股比为33%,相对控股大鹏接收站。大鹏接收站的第二大股东为BP公司,其通过下属的两家公司(广东投资有限公司和珠江三角洲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30%


因此,深圳LNG接收站能否接入大鹏LNG接收站还需得到大鹏接收站的股东应允,包括获得BP公司。


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关部人士告知eo,当前大鹏公司并未得到互联互通相关工作的通知。而eo在不同场合又被获得了“大鹏接收站欢迎深圳LNG接收站接入”的口头信息。多个渠道信息显示,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对是否支持深圳接收站的互联态度并不明确。“BP公司对互联互通消极应对。”有业内人士告诉eo。


3问题3:“独立经营+第三方开放”还是“总买总卖”?

除了上述两大影响互联互通的关键问题,接收站的经营模式问题,也是影响深圳LNG迟迟未投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悉,在深圳LNG接收站的运营模式上,深圳市与中海油两方主张各不相同。深圳市政府主张接收站独立买卖且实行第三方开放,即深圳LNG接收站拥有资源自主采购权和销售权,在满足深圳本地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第三方开放。而中海油方面则主张对深圳LNG实行“总买总卖”,即采购权和销售统一交给中海油气电集团,深圳LNG接收站变成一个加工车间。


关于经营权的分歧远比上述互联互通要大,这直接影响了深圳LNG的盈利能力。


有知情人士表示,在项目筹备阶段,双方就曾经就运营模式组织了多次讨论会议,也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了深圳LNG可以拥有自主采购权事宜,但最后未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


2005年9月27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政府在北京签署了《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合作建设深圳LNG接收站,而该接收站的定位为“深圳人自己的LNG接收站”。这也是深圳LNG诞生的基石。


“深圳市方面希望深圳LNG的投产可以优先满足深圳市的使用,丰富深圳本地的气源。中海油方面希望,深圳LNG变为“加工车间”以帮助中海油消化掉部分LNG长约。”业内人士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多个相关主体与地方政府、国家能源局方面围绕上述多个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番国家发改委多次发文敦促互联,或有助于深圳LNG接收站今年入冬前投产。


“希望深圳LNG接收站尽早投产,发挥应有的作用。”受访的知情人士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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