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4月23日起,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将面临处罚!
有网友问小编,
听说有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罚款了,
这是真的假的?
那么权威消息来了:
这是真的!
自我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以来,
主城区37个交通路口的早晚高峰时段
都会有文明志愿者
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身影。
文明志愿者们围绕“车让人、人看灯”重点,
协助执勤交警开展劝阻
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
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志愿者到街头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
效果明显,
但是个别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
还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
△今天上午,鹤壁交警在街头执法。(【全民拍客】网友“AKON-印记时光”供图)
针对这些现象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了
行人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一、
行人: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2)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4)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5)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6)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的;
(7)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8)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9)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
处罚标准:处五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二、
非机动车驾驶人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4)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5)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6)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7)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8)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9)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
(10)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11)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12)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
(13)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
(14)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
(15)自行车、电动车市区乘载12岁以上人员,其他道路乘载超过一人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醉酒驾车的;
(2)驾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3)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4)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助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处罚标准:处五十元罚款。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做文明的支持者、参与者、监督者、践行者,
为我市“六城联创”贡献一份力量,
也为家乡发展越来越好增砖添瓦!
来源:鹤壁新闻网、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赵静
总值班:李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