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电商,“双11”“双12”将至,要做到“九要九不得”!
“双11”“双12”将至,
为加强网络市场促销监管,
引导电商经营者诚信经营,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
在“双11”“双12”网络交易促销中
做到“九要九不得”,
发布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
注意网络消费欺诈陷阱,
并在“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
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
为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引导电商诚信经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电商促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九要九不得”。
01
要求电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公开服务承诺,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02
要货真价实,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03
要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04
要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信息或者服务信息,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05
要明码标价、以量取胜,不得先涨价再打折,虚报特价揽客;
06
要公平有序竞争,不得违规开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07
要遵守“契约精神”,不得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08
要以服务赢得用户,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它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的促销活动;
09
要严把产品质量,不得在网络交易平台(网店)售卖违禁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同时,市场监管局还在该局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网络消费欺诈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启用新上线运行的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照网络经营主体库进行排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工作针对全市6020多家网站、网店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监测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证经营情况,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公示情况,查看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情况等。
如果市市场监管局在监测中发现违法行为,将利用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进行证据固定,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违法行为。
来源:鹤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陈海寅
编辑:赵静
总值班:李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