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3名!萨区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发布,戳进查看↘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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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选调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选调公务员数量增加3名(由6名增加到9名),其中综合岗增加1名、审查调查岗增加2名。
二、关于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一)笔试
1.时间。笔试于2020年11月28日举行,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1月27日登录本人邮箱领取准考证后自行打印并回复。同时,下载打印签订诚信承诺书,于笔试当天交予工作人员。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时间地点为准。
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各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确认。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确认环节。
3.公布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此名单现场资格确认后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成绩请电话查询(0459-6181665)或到萨尔图区人民政府1138房间查询。
(二)资格确认
1.人员范围。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确认。如人选资格确认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等额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岗位我们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请有关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时间。资格确认初步定于2020年12月3日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1129房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原件。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所用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学历要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用专升本(含独立本科段)学历申报的考生,还要提供大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④黑龙江省编制平台打印的人员信息表(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⑤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现任职务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公务员录用通知单》、《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组织部门公章)。
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
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⑩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注意事项:
①必须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②携带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③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面试于2020年12月12日举行,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1日登录本人邮箱领取电子准考证后自行打印并回复。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各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名单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关于体检考察
由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抽调人员,对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突出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体检、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人选主动放弃的,等额进行递补。
四、关于公示与办理调动
萨尔图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考试考察情况汇报后,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职级和聘用岗位重新确定,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五、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进出考点时或现场资格确认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和面试候考时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后应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
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自愿接受防疫有关规定处置。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能力测试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来源: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吕晶晶
监制:祝春霞 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