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治校园】2016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校长推荐

2017-02-15 云南法制报

昆明市官渡区第一中学校长熊亚林


熊亚林,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昆明市官渡区第一中学校长。熊亚林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组织学校法治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也较好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在熊亚林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官渡一中充分发挥全校师生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常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汇编了《官渡区一中管理手册》,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修订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高考中考奖励方案》《教职工职称评聘方案》等,极大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编定了《官一中教学常规》《班主任手册》《学生手册》等,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学校事业蒸蒸日上。


为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开阔法治视野,在熊亚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学校组织了大量法治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每周升旗仪式、高三学生成人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在熊亚林的领导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官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荣获“云南省平安校园”“云南省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学校”等荣誉称号。2011-2015年,连续5年获得昆明市教育局高考综合质量优秀奖表彰;2013-2015年,连续3年获云南省教育厅“高中办学综合评价三等奖”;2016年,该校高考一本率达到4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增幅居昆明市第一;本科率98.4%,上线率100%;600分以上21人,荣获云南省高中教学质量优质奖、昆明市高考成绩一等奖。熊亚林个人荣获“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青少年道德培养导师”“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等称号。



昆明市民航路小学校长陈永红

自担任昆明市民航路小学校长以来,陈永红一直致力于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制定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等规章制度,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稳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陈永红怀着对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感,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真正把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作中,陈永红保持着当校长的“热心”、对学生的“爱心”,为维护学校学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她以降低校园暴力事件和犯罪率为工作“重心”,与学校中层干部、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保持“同心”和对工作多动脑、多尽力的“责任心”。


每学期,陈永红都会为学生们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课。每次讲课,她总是精心准备,将法治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讲课时,她能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以案讲法,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把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融入到引人入胜的法治小故事中去,让知法、守法的种子深深播撒在学生心中。


陈永红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想品德课、社会课中,渗透法治教育内容,把法治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将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运用学校橱窗、板报、红领巾广播台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将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的法治观念,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昆明市官渡区关锁中心学校校长李晓玉

李晓玉是昆明市官渡区关锁中心学校的校长,自2012年3月任职以来,她为学校的发展,特别是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全校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大家亲切地叫她“晓玉校长”。

李晓玉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热情,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外,她总是主动联系矣六派出所和交警十大队的民警,共同分析学校周边的交通和治安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情况,商讨问题解决的办法。


每学期,该校都会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包括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队列训练、“小手牵大手”等,邀请民警为学校上千名师生开展交通安全、个人防范等方面的教育,收获很大。同时,该校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状况治理,为学校学生上学和放学营造了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晓玉针对现在的社会现状和青少年犯罪率增高的事实,邀请派出所民警为学生讲法治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几千人,学生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学生中无违法现象发生。


李晓玉坚持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服务,注重经常性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定期排查、妥善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发现影响学校及师生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和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该院成绩显著,几年来无师生伤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和家长满意率高。


昆明市普吉小学校长游成李

自担任昆明市普吉小学校长以来,游成李十分注重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把做好法治工作和提高个人的能力与素质当作经常性的事情来做。通过工作实践,该校法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确保了全体师生的安定和团结。

作为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游成李一直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带领全体师生家长团结奋进,学校在稳定中发展,在继承中改革,在传承中创新。


游成李用普吉人的精神和智慧在现有的条件和基础上,力所能及地促进学生的成长、教师的进步和学校的发展。


2015-2016年,该校教师获奖48项,集体获奖20项,学生获奖140项。该校代表昆明市五华区接受并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检查小组的检查指导,承办了云南省“2016年国际社工日暨中央财政社工项目启动仪式”,接待云南省14个州市的国培思品团队到学校跟岗研修。


此外,该校获小学生男子篮球第六名、小学生篮球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第二届校园足球杯体育道德风尚奖、第二届校园足球杯U11组第一名、校园足球U11组第八名、五华区大课间比赛二等奖、第26届学生艺术节舞蹈三等奖、合唱二等奖、经典诵读比赛一等奖、税收故事比赛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因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该校被评为2015年教育教学先进集体,获得五华区汉字书写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昆明市云溪小学校长李红燕

李红燕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理学学士,现任昆明市官渡区云溪小学校长、一级教师。从教17年来,李红燕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工作中勇于表率,工作成效获得学生、家长及上级领导的肯定。她先后获得“为教育献青春”奖章、昆明市学科带头人等称号,于2012年、2013年、2015年荣获官渡区委、区政府颁发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自2013年担任云溪小学校长以来,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合格学生;以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法治办学方向,以“让每个孩子更好成长”为办学理念,以德育工作为灵魂,以教育教研为先导,以现代化教学设备为保证,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素质为目标,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构建了校内外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学生健康成长,家长、社会满意的良好局面。


工作中,李红燕注重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意识的提高,在要求“教师人人都是法治教育工作者”的意识建立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坚持参加各级各类的法治学习,做到学法、懂法、尊法、用法,以求真务实、严谨作风和优良行为为全体教师作表率。


几年来,在李红燕和全体教师共同努力下,云溪小学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全体师生法治观念增强,学校教学秩序良好,校风正、教风严、学风好。该校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为人师表;全体学生生动活泼,充满自信,和谐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官渡区平安校园”“官渡区文明学校”“昆明市平安校园”“昆明市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阳光幼儿园园长杨艳

杨艳1999年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一直工作在幼儿教育第一线,怀揣着对幼教事业的热爱,她在2004年创办了保山市隆阳区老营乡阳光幼儿园,2007年在隆阳区潞江镇创办了当时惟一一所民办幼儿园。

杨艳把所有工作当成事业来做,作为教师,她尽心尽力为幼儿发展创设条件。工作教学中,她除了强调爱岗敬业、以园为家外,还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争取利用每一节课实现最大的教学成果。2015年,该园邀请潞江镇派出所民警为教师、幼儿及家长开展了“法治教育”教学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该园开展幼儿一日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当中,使幼儿从小养成懂法、守法的好习惯。


在每学期的家长会上,杨艳会为家长宣传相关法治教育知识,并成立了“法治教育”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监督幼儿园“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作为园长,杨艳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确立教职工的主体地位,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教职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从中挖掘和激发教职工的内在潜能,提高办园的整体水平。


该园通过制定学习制度、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定期下班观摩教学等方式,对不同业务水平的教师进行分层指导,选送骨干教师外出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该园积极组织教研活动,让教师们及时进行交流,互相阐述观点,探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使教师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克服缺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杨艳尤其重视安全工作,在饮水、用餐、课间活动时加大管理力度,力争根除安全隐患。在饮食方面,该园坚持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供给幼儿饮食;在课余管理方面,该园要求教师必须与幼儿在一起,始终盯紧每一名幼儿,及时阻止幼儿的不良行为和不安全举动的发生。


景洪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刘强

刘强2002年毕业于大理学院,现任景洪市第一中学德育副校长,中共党员,曾获“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方法理论与实践知识大赛”二等奖、景洪市思想品德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景洪市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景洪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景洪市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刘强始终坚持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刘强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以开展法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该校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同时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该校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组织教师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地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治的统一与权威。


该校努力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齐抓共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格局,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联系,定期对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教育培训,共同商讨、互相交流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形成了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中学生法治教育模式。


景洪市第一小学校长朱德明

2007年任景洪市第一小学校长至今10余年来,朱德明一直秉持依法、规范、和谐管理的治校理念,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的法治建设工作,从而提高了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校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水平,确保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为加强学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法治意识,朱德明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用法管理、依法治校,同时要求教职员工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更应具备法治意识,学校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校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础。


朱德明要求,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长期坚持开展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在他的领导下,学校精心组织各种法治教育工作,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该校规范管理,实行校务公开,推行依法治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使学校法治教育逐步走向深入、规范、科学。朱德明任职10余年间,学校师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校长,朱德明始终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优”为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行为上加强自身修养,同时把学校推向了法治化建设轨道。多年来,该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省一级二等示范学校”“省一级科技示范学校”“省级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省级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省级文明学校”等荣誉,教育教学与法治化建设同步,取得了丰硕成果,赢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活动主办方联系人:查小高

联系方式:1598711280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