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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小变化带来大发展 宜良县检察院2013至2016年工作综述

2017-02-17 卯丽华 王建萍 云南法制报

过去4年里,一些小变化在宜良县检察院里悄然发生,通过这些变化,上级部门看到了宜良县检察院的具体工作,群众感受到了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温度……在看似很小的变化中,宜良县检察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得到了体现。该院先后获得了昆明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名列昆明市第一名,反渎职侵权工作名列昆明市第二名,其余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也名列前茅。

法治宣传

忠诚履职战果丰

4年来,宜良县检察院牢牢把握住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这一中心,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检察工作报告连续多年在人代会上获得全票通过,打造出一个“满意牌”检察院。


聚焦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宜良县检察院以“集中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主题,重点查办了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案,查处17人。查处了汤池街道办宰格社区干部骗取国家太阳能补贴资金13万余元贪污案;匡远街道办社区干部侵吞“云桂铁路”征地补偿款76万余元贪污案;县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厂工作人员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47万余元贪污案;匡远基建办干部违规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60余万元滥用职权案。通过案件查办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新期待。


聚焦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为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宜良县检察院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88人,起诉75人。深入打击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27人,起诉784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批捕26人,起诉55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类犯罪,批捕8人,起诉9人。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聚焦检察监督职能的履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宜良县检察院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漏捕漏诉、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监督立案124件、撤案25件,纠正漏捕80人,纠正漏诉58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8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2件,昆明中院采纳8件。依法开展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工作,提出量刑建议1438人次,法院采纳率达98%。有力推动了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送锦旗

执法为民有温度

4年来,宜良县检察院在刚性的执法中融入柔情的关怀,以小小的改变有力助推全院在法律服务等多项执法为民工作中的发展,打造出一个“温暖牌”检察院。


“知心姐姐,谢谢你,是你用耐心和爱心引领我回归社会,回到学校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踏实做人。”2016年3月,重返校园的小新(化名)拉着检察官张洪美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2015年8月,17岁的在校生小新由于盗窃手机被扭送到派出所,公安机关当即立案侦查。宜良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小新是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 提出了温情执法理念,通过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协商赔偿事宜,并在征求了律师、公安机关等的意见后,决定对小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在考验期间,宜良县检察院联合县关工委、派出所、社区、家庭共同对小新进行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截至2016年12月,宜良县检察院已对37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2008年9月,承受失子之痛的黄某拿到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时,绝望无助。宜良县检察院民行科尹科长接到老人的申诉请求后,秉持“努力让每一名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司法温度”的司法理念,第一时间到法院借阅卷宗材料,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先后多次找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当事人了解情况,最终,促使宜良县法院重审该案,黄某最终拿到了赔偿款。为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黄某送了一面写有“维护公平正义,弱势群体的靠山”的锦旗给宜良县检察院。 


近两年来,宜良县检察院成了狗街镇槽沟村委会、龙保村委会共48户贫困户的娘家人,帮扶对接检察官们用心用情投入到扶贫工作中,积极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村组、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和线索摸排、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33万余元用于解决帮扶点牲畜饮水、森林生态资源保护、道路硬化、新建卫生公厕、慰问困难群众,让温暖辐射到帮扶点的每个角落。


2013年以来,宜良县检察院正确运用检调对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00余件,促成刑事和解200余起,向46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建立对涉罪未成年人专人办理、心理疏导、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帮教回访238人次,深入20所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讲30余次,与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阵地前移到学校。

惩贪反腐有担当

历年来,宜良县检察院坚持有案必办、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持续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打造了一个“担当牌”检察院。


2015年1月,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向宜良县检察院反贪局交办了一起重大行贿案。办案干警通过细致走访调查,挖掘出一个涉案20余人案值超千万元的特大贪腐窝案,极大震慑了贪污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元。


宜良县检察院在昆明市检察机关中率先整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将两把“小刀”合铸成一把“利剑”。4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5件69人,其中查办大案率达89%,查办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30余万元。有力助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迈上新台阶。相关工作受到了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好评,宜良县检察院反贪局集体及个人多次立功受奖。


据宜良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宋文琦介绍,4年来,检察干警不畏艰苦,敢打硬仗,不仅查办了全县交通、住建、农业、水务、卫生、民政等系统一批有影响力的贪腐案件,而且还立足民生民利,突出查办了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涉及到征地补偿、惠农惠民补贴等领域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腐案件的成功查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党建带队建显成效

“全院上下一盘棋,队伍老中青合理搭配、团队向心力凝聚力强。”在宜良县检察院工作近30年的政治部原主任徐亮在细谈4年来该院的这些小变化时,内心的激动与喜悦难以掩盖。


也正是这些小变化,助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大发展。2013年以来,宜良县检察院成功创建“法律监督敢担当、执法为民树形象”党建品牌示范点,先后被评为宜良县先进党组织、宜良县创新型党组织示范点。党员积分制等一批创新经验在省、市级相关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上级领导在实地调研该院基层党建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系列荣誉的获得,得益于队伍管理中的小创新。宜良县检察院提出了“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党员多、活力不足等问题,创新推行党员管理模式——积分制,对党员的“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进行“一月一评分、一季一汇总、半年一评议、年终一总评”量化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据宜良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陈明东介绍,自积分制实施以来,全体党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在宜良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李文俊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厚厚一沓领导干部及一般干警的各类承诺“一岗双责”责任书、廉政承诺书……这些是责任更是使命,这些资料深度呈现了该院干警“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这份庄严承诺和崇高使命的引领下,该院坚持从严治检,形成多角度、全方位覆盖的教育模式,引导干警和职工自觉树立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有力促进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进。


据悉,为促进队伍更快更好地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迈进,宜良县检察院除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外,还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素能建设;除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外,还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除建立案件管理与纪检监察相衔接机制外,还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项规定”。扎牢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笼子,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宜良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将秉承前辈的优良传统,科学制定五年规划,自觉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云南法制报检察风采栏目联系电话:13888328368

主编:杨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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