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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推荐—邬中明、严建国、南青

2017-02-24 云南法制报

51、邬中明(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推荐单位:怒江州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作为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邬中明深感责任重大,他克服重重困难,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几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件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2016年初,最高检部署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后,他认真谋划、主动出击。一天,邬中明接到群众举报,称时任福贡县扶贫办主任的杨某某与一商人有不正当交易,且生活糜烂。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的他带领干警,到昆明、六库、保山等地调查取证,行程1万多公里。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他询问证人40余人,提审30余次,获取证据300余份,突破行贿人15人,最终查明了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该商人给予的现金及财物共计1588万元。通过查办该案,邬中明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立办行贿人5人,不仅严厉打击了行贿犯罪,同时也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邬中明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战斗在第一线。2010年,他凭借一张借条查清了蔡某某挪用公款的事实;2011年末,从与朋友不经意间的谈话中,他挖出了某银行公积金管理员重大职务犯罪的事实……“他具有鹰一样的洞察力,再难的案子,只要有他在,就一定能找到突破口”,福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金堂这样评价邬中明。

52、严建国(双龙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

推荐单位:宣威市公安局

推荐理由:“破不了案的民警不是好民警。”这是双龙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严建国的座右铭。为了当好中队长,提高服务百姓的能力,严建国始终冲锋在严打刑事犯罪案件的最前沿,哪里发生了刑事案件,哪里就有他的身影。破获一批重大案件后,严建国成为了宣威市公安局小有名气的刑侦中队长。


2016年初,宣威市城区出现强行打的满街闲游,物色到合适的对象后,强行将受害人拉到车上,再转到僻静偏远的地方实施抢劫的案件。几起案件发生后,满城风雨,人心惶惶。为迅速摧毁这一新型刑事犯罪团伙,严建国带领中队民警认真分析研究后,采取多点布控,经过三个多月艰苦卓绝的工作,民警成功将涉嫌抢劫的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侦破21件系列抢劫案件,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消除了案件带来的恶劣影响。


8月,派出所连续接到宛水辖区几家网吧业主报警称,有10多人持械打砸抢劫上网人员及网吧工作人员。为严惩这些犯罪分子,严建国在带领中队民警展开摸排查访的同时,还对可疑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最终打掉了以王某某为首的抢劫、伤害恶势力犯罪团伙,打击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1人,给受害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年来,严建国总是风风火火地战斗在侦查破案的第一线,在成绩面前,他不居功自傲,也从不伸手要荣誉。他说,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名民警应尽的职责。

53、南青(云南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推荐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南青是省高院立案二庭刑事申诉审查法官,在从事刑事审判、刑事申诉复查工作的近20年里,南青坚持“有错必纠”、“疑罪从无”原则,依法纠错。其中,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钱仁风再审案,就是南青和审判团队共同提出的。


因投放危险物质,被判无期徒刑的钱仁风在监狱服刑期间提出申诉。南青和审判团队接到案件后,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认真核对每一份证据材料,根据钱仁风的申诉诉求,对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分析,多次到监狱提审钱仁风,核对相关证据,并找到有关办案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经过和情况。经过多次调查核实和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南青提出本案在事实认定上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钱仁风构成犯罪,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提起再审。合议庭进行多次讨论,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最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宣告钱仁风无罪。


2016年,立案二庭在审理一件民事再审申请案件期间,再审申请人的家属温某某年过六旬且身患绝症,因对生效判决不服,情绪波动较大,到被申请人总部楼房的7楼楼顶准备跳楼自杀,公安、消防部门均到场处理。民警打电话到省高院,南青接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与温某某交流,了解其诉求。南青耐心地与其摆事实讲法律,积极做温某某的思想工作。同时,南青找到被申请单位负责人,说明案件存在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式。最终,经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作为该庭副庭长,南青带领团队,连续五年收案数量过千,顺利完成审判任务。2016年,立案二庭获得“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云南法制报投稿邮箱:2206801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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