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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出实招化解医疗纠纷

2017-03-21 姜燕萍 云南法制报

长期以来,医疗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如果缺乏及时的疏通与引导,医患矛盾不能及时化解,不仅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医患关系也会因此受损,双方冲突升级,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医疗专业分科非常细致,司法鉴定人员缺乏临床医学经验,难以满足医疗损害鉴定的专业性要求,因为鉴定质量的原因而影响法官判案。


为做好医疗纠纷调解,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断探索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将医院内部矛盾纠纷引入司法所进行调解的同时,借助医院已有的专家资源,成立专门的司法鉴定中心,对医疗纠纷进行鉴定,为纠纷调解提供依据,破解医疗纠纷“定责难”的同时,为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化解医疗纠纷领域,探索性地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组合拳”。为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破解医疗纠纷“定责难”

从早上8点拿出钥匙打开办公室门的那一刻起,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白伟就在计划协调当天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事宜,从安排材料的报送,到组织专家现场鉴定,每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医疗纠纷不是故意的行为,它有着和解的基础,我们希望充分运用技术力量来解决医疗纠纷,减少矛盾冲突,对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白伟说。


坐诊结束,该医院神经外科主任严琪喝了口水,重新振作下精神,昨夜持续到凌晨的一台手术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照例在各个病房查看了一圈,严琪依次询问了病人的康复情况,查房结束后,他步履匆匆地从楼上的诊室来到百米之外的鉴定中心。按计划,2月16日上午,他要在这里对一例肢体残疾等级作进一步鉴定并出具评定结果,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实地查看过申请人情况,对申请人家属提供的临床资料也已烂熟于心。即便如此,接过内审员杨万东递过来的评定材料,他仍细细地一页页认真审读着。“做鉴定我们还是要坚持在细节上下功夫,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纠纷责任进行定性,让鉴定结果更严谨、更专业,拿得出依据,经得起推敲,我们要对申请者负责,也要对机构负责,每一例鉴定都要认真对待。”严琪说。


与严琪一样,司法鉴定中心50余名鉴定人员无一例外都是长期活跃在临床一线的权威专家,他们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对鉴定的分析严谨而专业。白伟介绍说,让临床专家“流动”起来,既保证了鉴定的专业性,也为医患双方节约了时间成本,最大限度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对资源的整合,使医疗纠纷责任认定最大程度上突出了专业性,破解了医疗纠纷“定责难”,使矛盾纠纷的调解有了依据,有效避免了医患双方矛盾的激化。

博得医患双方信任

谈起几天前在医院见到小芳的场景,冯海强至今回想起来,仍忍不住有些动容。作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内审员,冯海强不止一次见到过小芳,然而最近一次的见面,却让他印象极为深刻。蜷缩着双腿躺在病床上的小芳看起来愈发瘦小了,目光呆滞,肌肉萎缩,大小便失禁,以至于她不得不随时穿着纸尿裤。病房里,时常传出她失控的大叫,夜晚需要服用镇定剂才能入睡。因为中毒引发后遗症,这个28岁新婚女子的生活陷入困境。


2016年7月23日下午4时许,因为在婚检过程中出现“恶心、出冷汗、乏力”症状,丽江姑娘小芳前往当地卫生院就诊。就诊过程中,小芳向医生反映,中午服用过中草药。卫生院对小芳进行了相应静脉注射治疗。注射过程中,小芳病情急转直下,出现声音低弱、身体虚弱、多汗、额头冰冷等症状,卫生院再次给予静脉注射。8时左右,小芳病情加重,脉搏微弱,被转院治疗。几次转院后,小芳的情况不但没能好转,反而不断恶化,目前的小芳被遗留性缺氧性脑病、四肢瘫、言语障碍、认知障碍、二便障碍、症状性癫痫、低钠血症所困扰。2016年9月23日,双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卫生院为小芳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鉴定。


2016年12月12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中认定,由于医方违反中毒的诊疗、处理原则及休克的诊疗、处理原则,未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使患者丧失了早期有效治疗的机会,医方过错与患者现状有直接因果关系,卫生院在为小芳提供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手捧鉴定意见书,小芳的家人心中五味杂陈。目前,医患双方继续委托鉴定中心对小芳的伤情进行鉴定。

律师:亟待专业力量介入

小芳的情况,只是鉴定中心办理的诸多个案之一。医疗领域矛盾纠纷的产生,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原因。长期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睿智认为,医疗纠纷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医学知识的专业性导致患方对于医疗行为缺乏足够的认知与了解以及医患双方相互缺乏信任感。


“医疗纠纷的鉴定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所以在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鉴定显得尤为重要。医疗过错鉴定是医疗纠纷案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会成为法院处理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重要证据。但是目前医疗纠纷鉴定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鉴定质量良莠不齐,导致分析不透彻,依据不充分。医疗纠纷过错责任鉴定的专业性决定了它的复杂性,也对鉴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定人员丰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保障鉴定质量的基础。目前,一些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虽然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鉴定资质,但缺乏临床经验或是系统专科知识欠缺的情况仍普遍存在,缺乏临床经验或系统专科知识欠缺的鉴定人员作出的鉴定结论往往难以服众,这类鉴定人员在出庭接受质询时也往往语焉不详,对法官判定案件产生不利的影响。”曾睿智说。


曾睿智认为,与其他法医类鉴定相比,医疗过错鉴定往往更加复杂,工作量大,这也是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审限时间过长的一大原因,但部分鉴定机构由于人员较少,无法及时开展鉴定工作,导致鉴定时间太长,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及医患双方处理医疗纠纷的效率。加强医患矛盾纠纷的化解,还需要更多专业力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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