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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盘龙检方:“小窗口”成就“大管家”

2017-05-12 杨阳洋 陈磊 云南法制报

“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这八字方针就立在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大厅里。


  盘龙区检察院案管办于2014年3月正式成立,正值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期间,这个只有6名“娘子军”的新部门,却因司法体制改革而责权重大。


  成立3年多来,案管办承担了盘龙区检察院案件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接待律师阅卷、综合考评等10余项工作,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娘子军”们心细如丝,将这些琐碎凌乱的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


对内严格监督 对外热情服务

        盘龙区是昆明市的主城区,盘龙区检察院每年办理的各类案件多达2000余件,进出流转、流程监控,每个案件至少3次、多则10余次要经过案件管理办公室。面对这么多的案件和院内10余个业务部门,案管办每天都要应对众多案件,工作量非常大。


  “对内,我们必须发扬‘钉子’精神,加班加点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对外,我们则要充分发挥女性细心、耐心、周到的特点,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让每一名前来办事的人都能感受到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理性、平和、文明的工作作风。”盘龙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郑桂香说。


  的确,案件管理办公室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窗口和联系、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桥梁,盘龙区检察院对外服务周到细心,受到了律师和来访群众的广泛好评,部分律师还在微博、微信中发表盘龙区检察院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的赞扬声音,在年度测评中,律师对该院满意率达100%。


  作为检察机关对内监督的部门、对外服务的窗口,通过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2015年,盘龙区检察院案管办在业务考核中获得了昆明市第一名,同时被盘龙区妇联评为2015-2016年度盘龙区“巾帼文明岗”。


电子卷宗阅卷 既省时又安全

        2016年,盘龙区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再次有了新突破。


  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标准化的律师接待场所内,设置了电子阅卷的配套设施,包括电脑、刻录机等,为律师阅卷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在软件方面,盘龙区检察院案管办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律师的咨询、阅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听取意见和建议等进行统一管理、答复;同时,案管办还制定了律师接待、阅卷规范制度,使律师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律师接待流程、工作要求,确保律师接待、阅卷工作规范便捷、有章可行。


  “这些措施的实施,加上网络预约的便利,大大节约了律师查询卷宗的时间成本。”郑桂香介绍,今年2月4日,案管办受理了一个复杂案件,仅卷宗就有370余册。按照以往的律师阅卷方法,可能光对卷宗拍照就需要一个月。2015年开始,盘龙区检察院案管办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阅卷,律师不需要提前预约,只要提交“三证”,10分钟内,工作人员会将这些卷宗刻录成光盘,并在卷宗的每一页打上有律师相关信息的水印字样,设置惟一密码发给律师,既方便了律师,又实现了对卷宗的保密。此举大大提高了律师阅卷的效率,受到律师的广泛好评。


  2015年8月至今,案管办已接待律师等辩护人、代理人1196人次,规范、高效的保障措施,彻底解决了律师阅卷难问题。


“互联网+检察”打造阳光检务

       目前,盘龙区检察院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了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和案管前台查询“三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并定期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该院规范公开程序,做到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在每个环节都能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使辩护人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作为检务公开的窗口和服务群众的桥梁,我们要求案管办检察人员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对于法律知识和表达能力欠缺的来访群众,更要多一份耐心、热心和解释。案管办成立至今,没有出现被投诉的情况。”郑桂香表示,打造阳光检务窗口是盘龙区检察院案管办一直坚持的工作目标。


  去年,该院邀请辖区内15家律师事务所和4家法律服务所的20余名律师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并特邀了律师界部分人大代表和特约检察员参加了会议,希望同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和与会律师多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情况通报、定期听取意见等形式,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真正发挥出案管办“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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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杨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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