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治动态】“两高”督察组督察我省司法改革

2017-06-07 赵苑宏 杨健鸿 云南法制报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察组一行到我省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督察。督察调研座谈会在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省高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司改推进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受邀参会领导就相关情况作补充汇报。


  据悉,自全国“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经过努力,目前全省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已落地生根,员额法官遴选已经完成,新型审判团队模式正在构建,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运行良好,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进一步规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确立;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落实,法官增资待遇部分落实;人财物统管基本完成,中央和省级层面的主要配套制度基本到位,改革的红利和活力不断释放。


  自2016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后,我省检察机关司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司法责任制已经落地生根,“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有所提升。规范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在严格控制全省员额总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员额,严格遴选标准,确保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部门,探索建立科学的员额退出机制,并在民族自治地方对少数民族检察官、双语检察官入额予以专门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将所有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全部编入其分管的办案团队直接参与办案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检察职能、合理确定机构数目,有效激发了改革活力。


  督察组听取汇报后表示,在党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下,云南法院、检察机关很好地发挥了主体作用,云南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各项改革配套措施也在不断完善。下一步,云南法检“两院”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既要统筹协调,又要重点突破,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座谈。


云南法制报投稿邮箱:2206801726@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