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规速递】《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年起正式实行!

2017-12-15 姜燕萍 云南法制报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为云南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该《办法》哪些亮点?施行的目的、内容、出台背景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


亮点:

1、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前,必须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内容包括制定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五个方面。

2、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提出要求

★应当规定期限,或者尚未规定要求规定期限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


★标注有效期的,制定机关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组织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需要继续实施的,起草部门或者实施机关应当在该文件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前向制定机关提出,由制定机关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登记、编号、公布,重新确定文件的有效期,并报送备案。

3、提出四种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方法


一是通报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定期对本地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目录公开制度,明确制定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评估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四是清理制度,明确制定机关每5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以及应当开展及时清理的情形。

施行时间:

《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施行目的: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施行内容:

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为总则、权限和范围、起草和审查、决定和公布、备案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哪些机构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同时,明确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由法制机构负责确认及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哪些机构无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出台背景:

1990年9月21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04年11月7日,省人民政府公布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129号令),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 49 30801 49 15262 0 0 2748 0 0:00:11 0:00:05 0:00:06 2940作纳入法制轨道。129号令实施以来,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含义不够明晰,难以界定;二是制定、公布程序有待完善;三是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够严格;四是备案监督制度有待强化。同时,现行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体制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要求。另外,我省推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把控制度等需要固化推广。因此,有必要修订129号令,以适应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由此,出台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大家都在看↓↓


最高法:紧急情况下经批准的医疗措施 医院不担责


大理抓拍神器上岗:你若敢违章,拍你没商量!


太方便啦!昆明站与昆明南站间增开动车,每日开行11对



云南法制报投稿邮箱:2206801726@qq.com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手机报

订阅方式:

发送YNFZ到106580009,依据系统提示回复短信,即可成功订阅。(5元包月)

云南法制报 一个你关注了就不会后悔的微信号

长按二维码,加关注

解读法治新闻 弘扬法治精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