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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子夜追逃

2018-01-16 云南法制报

2017年10月21日凌晨,保山市城北下村公路转角处光线昏暗,烧烤摊不时传出嘈杂的声音。


“嘭”的一声,一辆轿车撞倒了一名路人,几个吃夜宵的人循声望去,肇事驾驶人不但没停车救人,反而猛地左转弯朝小道驶去。“是个老人被撞了,快报警!”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大声喊道。


0时许,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保山市北郊区永昌路与光华路交叉口有一名老人被车撞倒,老人受重伤。”接到报警后,一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一名老人在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肇事者逃逸,经现场救护医生确定被撞老人死亡。



因事故现场处于城郊接合部,路面监控、照明设备皆处于待建设状态,事故现场及周边500米左右范围基本处于监控盲区。而事发现场仅有一块车辆右前保险杠碎片、右后视镜镜面及部分灯罩碎片散落,除此之外还有群众提供的线索:肇事车为一辆银灰色小轿车,肇事后车辆未在现场停留,沿北八环公路向西行驶一段距离后向北逃逸。根据线索,一大队指挥中心民警积极对周边路段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进行排查。在排查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其右前侧有擦碰痕迹,但车辆与目击证人所提供车辆的行车方向相反。


22日一早,专案组汇总了前期调查的线索,在进行外围侦查的同时,报请保山市公安局支援。此后,民警在事发地周边小区门口的监控视频里发现一段时长2秒的事发时的视频,同时根据现场散落的车辆碎片初步确定了嫌疑车车型为吉利美日之星。


专案组民警继续对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查找,经再三比对后发现此前排查出的车辆有重大嫌疑,随即对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作进一步分析研判。经仔细查看21日晚嫌疑车辆消失前的最后一个监控画面,发现该车辆右前保险杠有破损痕迹,该车有重大嫌疑。因嫌疑车辆消失的路口为断头路,结合调查获得的线索,专案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查看嫌疑车辆消失地周围的监控视频,另一组筛查保山市所有的吉利美日之星车辆。


筛查后,专案组对已掌握的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发现一辆落户于某村的车辆有重大嫌疑,其22日之前的卡口记录显示该车右前侧保险杠上有擦痕。民警随即前往该车落户地进行查找。经查,该车为某村一村民所有,目前该车系其子驾驶,其子于22日一早外出上班后再也无法联系到。针对这一情况,一大队立即报请保山市公安局支援。


当日中午,专案组民警在某安置房附近找到驾驶人,并在驾驶人的带领下找到其所驾驶的车辆,在对其进行询问并查看其所驾驶的车辆后,发现该车近3天皆未在城区行驶,且其车辆前保险杠擦痕与嫌疑车辆不符,该车也没有更换过保险杠,排除作案嫌疑。而同时根据其他组传来的消息,对保山市范围内的其他吉利美日之星车辆的排查也没有任何进展。


专案组人员在对周边视频的进一步查找中发现,此前查找到的重点嫌疑车辆转入北六环郊区几十分钟后与一辆大车同时从北六环转入永昌路,因其一直处于大车车灯照射区,之前一直未被发现。直到侦查人员再次查看后才发现大车车灯照射区有一处反光,继续跟踪后该重点嫌疑车辆再次出现在侦查人员的视线里。侦查员进一步追踪其行车轨迹发现其有意避开显见监控,并有绕路的情况,在对其进行跟踪中发现,其在建设路与永昌路交叉口停留了一会,接了一名乘客,沿永昌路向北行驶几百米后转入小路,此后消失,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侦查人员随即对周边路段进行摸排,并调取建设路与永昌路口附近的民用监控视频,同时对上车乘客身份进行排查。发现乘客疑似从上车路口附近一处工地走出,侦查人员随即前往该工地进行核实,但在工地未找到该名乘客,且周围监控视频也未见有人行走,该线索就此中断。



在对周边民用监控视频的查看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乘客所上车辆的破损痕迹与案发现场散落部件所属部位高度吻合,随即锁定该车系嫌疑车辆。侦查员随即开始对其最后消失的地方开展走访调查。


侦查员在排查至监控点附近一巷道内的修理厂时,发现一辆外观较新的吉利两厢轿车,侦查员随即对该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前保险杠及右后视镜有维修痕迹,且该车前挡风玻璃及大灯都更换过。侦查员随即对修理厂人员进行盘问,发现该车为修理厂一工人所有,该名工人在回答民警问话时眼神躲闪,慌乱不安。侦查员随即将车主带回一大队进行询问,经询问核实该车确系肇事车辆,但车主指认当晚的驾驶人不是他而是上车的神秘乘客,民警于23日将该名神秘乘客抓获。


经过对两人的讯问,该车车主最终承认其系当晚驾车肇事后逃逸的驾驶人,同时上车的乘客是他朋友,此前帮他留在案发现场观察情况,之后才打车至上车地点两人碰头。



真相大白

经犯罪嫌疑人马某供述,10月20日20时许,马某驾驶自家轿车带朋友李某到他家玩。当车辆行驶至中途,马某竟鬼使神差地对李某说,干脆我们把车牌拆了。李某没有多问就帮忙一起拆掉了车牌。


大约一个小时后,马某将车开到了离城几十公里的水寨家中。在家吃过晚饭后,马某又驾车带李某回城。凌晨时分,马某在撞人后逃逸。


“撞人后我很害怕,没有停车,继续往前开了50米左右我才将车停在路边,我朋友李某说他要去看看被撞的人伤得重不重。后来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被撞的人流了很多血,叫我先把车开到修理厂维修。我为了躲避监控,一直往小路上开。回到修理厂,我拆掉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前保险杠和右前大灯,并将碎片扔进了垃圾桶。”马某供述。


至此,经过60多个小时的缜密侦查,一大队民警成功侦破“10·21”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通讯员 李佳 杨桐 王珏 李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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