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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推荐】2017年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推荐:李廷松、刘跃昌等

2018-01-17 云南法制报


37、李廷松(施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推荐单位:施甸县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李廷松,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优秀公务员一次。2017年,李廷松指挥破获运输毒品案件7起,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近6万克,甲基苯丙胺可疑物近2万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破获走私制毒原料案件1起,缴获二类制毒原料1.4万余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零星贩毒犯罪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李廷松带领禁毒大队全体队员打毒瘤、肃毒枭,通过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大力收戒吸毒人员,在禁毒战线上作出了卓越贡献。


38、刘跃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

推荐单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含辛茹苦的农民工拿到血汗钱,积怨已久的寨邻冰释前嫌,破碎的亲情重归于好,互不信任的商户继续往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刘跃昌,将炽热的为民情赋予到司法调解中,化解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纠纷。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他结合案情推出的“面对面”“背靠背”“幽默调解”“案例说法”“冷处理”等方法,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激化。


刘跃昌除了办案数量全院最多,办案质量亦名列前茅。每年的结案率为100%,调解率近50%,当场履行率高达15%。他承办的一审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缠诉投诉、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发回重审及改判。


审判工作硕果累累,刘跃昌多次荣获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称号,两次被曲靖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荣获曲靖“最美调解员”称号,2017年荣获曲靖市 “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并被推报表彰为“曲靖好人”。


39、郑波(汤丹法庭庭长)

推荐单位: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汤丹法庭是东川区人民法院惟一一个派出法庭,也是昆明法院38个派出法庭中距离昆明主城最远、海拔最高的派出法庭。今年52岁的郑波,身患糖尿病,院领导考虑其身体情况数次向他征求意见是否愿意回到院里工作,他毅然坚持留在汤丹,留在基层人民群众身旁。


一年之中,水管冻裂、路面塌方等“事故”也经常发生。偶尔“沮丧、困惑”,但“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的念头,使郑波扎根基层,一干就是十个年头。


为方便偏远山区当事人参加诉讼,郑波经常带领法庭干警顶烈日冒雨雪,在乡村院落、山坡、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民事案件无小事”, 汤丹法庭辖区多为铜矿开采区,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案件频发,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郑波在办案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郑波作为庭长,主动承担起传帮带的责任,注重对年轻同志的帮助指导,使年轻人在这个昆明市海拔最高的法庭“留得住、干得好、有希望”。


2008年至2017年,郑波共审结民事案件800余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65%以上。因工作成绩突出,5次被评为“优秀党员”、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40、张桂琼(腾冲市人民检察院)

推荐单位: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推荐理由:张桂琼自1985年被选调进入检察机关,至今已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33个春秋。多年来,她始终保持着一个健康向上的心态,无论是担任科室领导还是普通干警,都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尤其是在从事控申工作的26年中,她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为重点,把热情服务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被信访群众亲切地称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腾冲电视台专题报道了她“用真心擦亮窗口,以真情化解矛盾”的先进事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授予她“全省优秀接待员”称号;2013年她获得了国家信访局颁发的特别“荣誉证书”;2017年荣获“云南省首届最美检察人物”荣誉。


为使信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张桂琼先后起草和完善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对信访群众的保护和承诺》等30余个规章制度。她创立的“三声、四心、五个一、六不分”的信访优质服务工作方法,被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院机关进行推广。由于工作到位,多年来,腾冲市检察院一直保持着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为“零”的纪录。


41、邬中明(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推荐单位:怒江州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邬中明率先垂范,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用工作实绩向全院干警诠释了“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用自己的办案效果、办案质量证明了一名党员应该怎样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怎样落实司法为民、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几年来,邬中明参与公诉案件100多起,开展预防讲座60多场,带领干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1件22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仅2012和2013年就立案9件10人(其中大案6件,正科级干部2人)。


身为副检察长兼任反贪局长的他怀着对事实真相的不懈追求,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辗转多个州市,成功查办了以福贡县扶贫办原主任杨某为主线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贿等系列窝案串案的犯罪事实,系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查处过程迂回,是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之最,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2017年,他先后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云南最美检察人物、怒江好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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