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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推荐】2017年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推荐:阿芳、段伟方等

2018-02-02 云南法制报



61、阿芳(勐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推荐单位:勐海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作为人民法官,阿芳热爱审判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她始终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五年来,她审理各类民事案件799件,调解、撤诉374件,调撤率47%。


多年来,她一直担任勐海县民族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每年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活动之机,到学校开展法治授课活动。除此之外,她还走进军营,为当地驻军宣讲法律,解答官兵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官兵们的好评。她撰写的多篇稿件在云南法治网、西双版纳报等媒体上发表。


她担任民一庭庭长以来,审理案件数占全庭受理案件数的49%,她审理的案件,上诉率低,息诉服判率高,无超审限和错案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被荣记三等功2次;2014年2月被勐海县委县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及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2016年她获得西双版纳“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62、段伟方(南宁派出所副所长)

推荐单位:曲靖市公安局

推荐理由:段伟方的家庭是双警家庭,2017年5月,他和妻子杨红明同时获评麒麟警方“最有型民警”,获评曲靖市文明家庭;16年扎根一线,12年青春挥洒在社区里,他破解了潇湘社区开放式城中村的治安难题,创新建立了“流动人口旅店化管理新模式”,他因此荣立了从警以来的首个三等功。


在巡逻工作岗位上,他追求更高、更快的巡防体制,他整合街面巡逻防控力量,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捕现率,抓实便衣捕现工作。在社区警务工作岗位上,他始终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远嫁到曲靖的陕西籍张某母女户口问题前后奔忙,张某逢人就说在曲靖找到了“娘家人”。


他不忘从警初心,追求公平、正义,4年来,他带领同事通过公开巡逻盘查和便衣蹲守捕现,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20人,刑事拘留426名,治安拘留220名,强戒、社戒211名,街面突出的两抢犯罪逐年下降,街面刑事发案实现连续四年下降的良好态势,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打防效能进一步提升。


63、罗玮(西山区法院法官)

推荐单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罗玮是西山区法院入额法官,自2010年进入西山区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一庭、金碧法庭、民三庭、诉调中心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工作期间,多次荣获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7年,罗玮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02件,系云南省法院办案状元,上述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在2017年底办理李某某与某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过程中,考虑到该案涉民生纠纷,若不尽快办理将不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罗玮暂时放下承办的其他案件,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着重阐明权利义务,分析利害关系,从而让用人单位转变之前的不配合态度,以调解的方法处理了本案。结案后,还多次敦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调解书确定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市场稳定有序。


和其他法院一样,“案多人少”矛盾在西山区法院也十分突出,罗玮所在的诉调中心为缓解该矛盾,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与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合作开展送达、调解、保全等工作,在此过程中,罗玮积极参与、配合所在单位、部门的创新工作。同时,罗玮在工作中深化利用智慧法院、数字化法庭减化事项性工作事项,为审判工作减负。 


64、尹兴留(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中队中队长)

推荐单位:腾冲市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尹兴留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28年来,始终牢记服务宗旨,立足交通管理岗位,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的履行着一个人民交警的职责,被广大群众亲切的称为“尹大旺树”。


对于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尹兴留始终坚持纠正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手,使当事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工作中,尹兴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用心用情践行“有困难找交警”的承诺。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28年中,尹兴留先后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交通民警、交通警卫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县局给予个人嘉奖、连续三年被腾冲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65、孙跃文(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推荐单位:昆明市司法局

推荐理由:2016年11月份,孙跃文从晋宁区检察院检察长岗位上被选拔到昆明市司法局任局长。


作为法治建设一线老兵,30个春秋始终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路上快步行走。


从一名派出所长到一名肩负法律监督的检察长,再到司法局局长,“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是他事业的内心独白。


孙跃文始终坚持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基层开展法治建设的经验与实践成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017年,孙跃文提出了以党建促所建,以服务促管理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律师行业大力开展党组织建设和诚信建设。


把服务群众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追求,早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他带领全市司法行政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建立起了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机器人”,为民众提供免费、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他统筹带领建成了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让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让群众共享法治的公平正义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为了培育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孙跃文探索建立了“三四三”工作法。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66、善从安(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单位: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善从安生前勤勉敬业,不求功利,不忘初心,清白做人,踏实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都能刻苦钻研,做到干一行,学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默默奉献。


在法院工作的20多个春秋,一心扑在审判事业上,总是急当事人之所急,解当事人之所忧,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深得当事人的好评,同事们的爱戴,被大家亲切的称为“平民法官”。


他为人随和,乐于助人,团结同事,与人相处如沐春风,对干警对村民如慈父似兄长,对下属关心体贴,被年轻干警尊称为“善大哥”“善老师”。


2015年10月,善从安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的身份赴任麻旺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通过善从安一年多的努力,麻旺村基层组织的“两个功能”明显增强,农村党员的作用在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调处邻里纠纷等方面有效发挥,麻旺村的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起色,走在了全镇14个村(居)委会的前列。为了帮助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他动员自己的同事、朋友多次捐款捐物。同时,他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调处化解民间纠纷,切实维护全村的和谐稳定。


善从安带着患有“三高”并伴有经常性心绞痛的身体,坚守、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终因积劳成疾,因公殉职倒在扶贫工作岗位上。


“一心为民谱华章,两袖清风担正义”就是善从安的真实写照。


67、李光学(禄劝县法院团街法庭庭长)

推荐单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2017年,李光学始终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带领全庭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质量和优良的审判作风,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2017年个人收案达155件,结案151件,结案率为97.42%,位居全院前列。日常工作中,他十分注重调解方法和经验的总结,并充分发挥自己就是少数民族,掌握和了解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优势,积极开展双语审判与调解工作,在确保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时,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李光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云南省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基层法院建设好干警”称号,连续多年被院党组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被昆明中院授予“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国家法官学院云南省分院列为“彝汉”双语法官师资人才队伍并屡次受邀为彝汉双语法官授课,微电影《双语法官》即是以其原型和先进事迹进行改编的;2017年被禄劝县委评为“自治县委首批联系专家”。 


68、梅祖翠(文山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推荐单位:文山州司法局

推荐理由:多年来,梅祖翠先后900多次到全州8县(市)104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指导、检查和调研。组织30余场(次)4000余人的社会帮教育团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在监服刑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鼓励这些特殊群体重新做人,面对新的希望。编写40多个有关工作管理制度,撰写100余篇(条)反映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进监狱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发家致富的简报、信息和调研究报告。


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她和同事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教育管控工作,使全州所接收99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在册的80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都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管控之中。认真办理了7名州人民代表就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议案。组织办理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案件134件,收监执行22人,变更居住地审批25件,办理审前调查评估案件832件,开展集中教育13822人(次),个别谈话18398人(次),心理辅导683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1493人(次),落实底保156人,落实承包田(地)2243人,开展技能培训190人(次),开展就业指导417人。利用全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1757名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为1620名两类人员落实了责任田(地)。梅祖翠2016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十二五十佳社区矫正先进个人”。


69、万立(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

推荐单位:云南省律师协会

推荐理由:万立从事律师工作24年来,其秉持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务经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水准,积极参政议政,热心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赢得了律师行业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担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


多年来,万立共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及非诉讼业务2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形成了一大批经典案例。并担任省政府等多家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参与400余个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专家论证,针对政府重大事项及重点项目出具法律建议书1900余份,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信访、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纠纷。同时,笔耕不辍,著述颇丰。先后发表了《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等多篇法学论文,先后出版了《经纪人法学概论》等专著。作为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省政协常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同命不同价”引起的法律思考建议》等25个优秀提案及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和肯定,竭力促进法治建设。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奖”、“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云南省优秀律师”、“云南省法治政府·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等众多奖项。 


70、自剑梅(隆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

推荐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

推荐理由: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自剑梅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创新工作方式,她在工作岗位上展现了她的不平凡。


2017年以来,自剑梅参与办理涉林刑事案件5起,林政案件27起。特别是在2017年度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中,本着细心的工作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正规化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她以维护林区稳定和社会治安为己任,积极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年终考核时,隆阳林区治安防控得到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考核组的充分肯定。12月22日,她调入综合中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快速转换角色,多次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


同时,她亲警亲民,经常走访群众,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森林公安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对全市平安林区建设总体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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