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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传真】河口县打私办原主任参与走私“冰冻肉”

2018-02-26 宋如鹏 云南法制报

冷冻肉品走私猖獗现象引起河口县高度重视,经过侦查,河口县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并把一些“保护伞”揪了出来。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河口县打私办原主任李永康,他不仅给走私“黑心冻肉”开“绿灯”,还参与销售“冻肉”,是众多走私分子的“大哥”。


近日,李永康被河口县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走私人员的“座上宾”

39岁的李永康虽然只是一名正科级干部,但是,在河口县他的名气很大,很多走私分子见面都称他为“大哥”。


据介绍,由于河口县边境地区走私猖獗,河口县于2014年11月成立了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了河口县打私办,并将时任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李永康调来当打私办主任。


李永康带着打私办工作人员开展了河口地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很快,河口县打私办的战果就辉煌起来。


为此,河口县打私办受到表彰,李永康也成为反走私战线上的知名人物。


当年,还在河口召开全省2014年边境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联合行动工作会议,学习河口县打私办创造出来的坚持“一线堵、二线查、市场管”,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的“河口经验”。


由于走私的利润非常之高,走私人员经常会通过各种手段腐蚀工作在一线的干部。


李永康成了走私人员重点攻关的对象,李永康变了,他成了打私办的对手——走私人员的座上宾。


李永康蜕变成一名“护私”的主角。

县打私办的“生意经”

鑫利公司老板李本本(化名)是李永康的“好朋友”,他俩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还一起外出旅游。


两人关系越来越好,李永康开始照顾李本本的“生意”。


2015年7月,李永康决定将查获的“冻肉”暂时存放在鑫利公司的冻库。因为“关系好”,两个单位没有签订合同,河口县打私办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看到如此多的猪脚、鸡脚等冷冻品放在冻库里,李本本动起了心思。


他劝李永康做“黑心冻肉”的生意:“利润太高了,我拿到昆明卖一点,保存费也有了,赚多了,我到你老家帮你建个养牛场,再给你搞点牛来。”


身为打私办主任的李永康知道,按照云南省2014年53号文件规定,从越南等地进来的冻品一律作无害处理,严禁流入市场。


但是,他还是决定做“黑心冻肉”的生意。


为了确保“黑心冻肉”的“安全”,李永康派出河口县打私办工作人员押车。河口县打私办工作人员带着“放行条”,着警服在前面开道,后面跟着运输“黑心冻肉”的大货车。


做“黑心冻肉”生意赚到钱后,李本本按约定把70万元汇入河口县财政账户,毕竟这是河口县打私办做的“生意”,出差的工作人员也拿到几万元不等的“出差补贴”。


这样,河口县打私办的“生意”越做越大。


据河口县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至12月间,李永康在担任河口县打私办主任期间,违反相关文件规定,将从越南等疫情地区走私入境,被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查获并移交河口县打私办(暂存于河口县鑫利公司仓库)的猪脚等冷冻品12车约300吨及牛皮70余张,私自决定让李本本(另案处理)销售并从中获利人民币约476万元。

收好处费后给走私开“绿灯”

李永康“收钱办事,徇私办事”,不但不依法履行统筹查缉走私的职责,反而拜倒在走私这笔“无本万利”的“买卖”前,成为走私犯罪的“帮凶”。


据河口县法院审理查明:李永康利用职务便利,在处置相关缉私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上,为李本本等8人提供帮助,并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00余万元、“雪佛兰”牌汽车一辆。下面举一些例子。


2015年8月至9月间,李永康利用其职务便利,应李某乙(另案处理)请求2次将缉私部门查获的4车冻品返还李某乙朋友、并从打私办暂存于某公司仓库内的冻品中私自同意拉出1车给李某乙朋友出售,事后收受李某乙送给的人民币10万元。


2015年9月份的一天,李永康应李某丙(另案处理)请求2次将缉私部门查获的3车冻牛肉返还李某丙朋友,事后收受李某丙送给的人民币25万元。


2015年8月份的一天,李永康将缉私部门查获的3车冻品私自返还孙某某(另案处理)的朋友,事后收受孙某某送给的人民币10万元。


重金收买与色相诱惑

收受走私分子的好处后,李永康感觉始终不“安全”,他在家中准备了两把枪支。


2016年2月17日,河口县公安局依法从李永康家中搜查出两把枪支。他也因此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并且,李永康为了掩盖罪行,他把收到的近百万现金,用7个黑色塑料袋包好后,藏匿到河口县山区的一个地棚里的坑洞里。


此外,对发出臭味的走私黑心冷冻品,在他的带领下,河口县打私办人员还时不时举行销毁走私冻肉活动,并邀请媒体记者见证销毁行动。


此时,李永康一定会现身出来接受采访,现场介绍河口打私工作成绩。


李永康案发后,他的交待引发震惊,因为,走私分子通过重金收买和色相诱惑,居然把海关、公安、打私办等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也给攻克了,这些工作人员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


2015年9月至10月间,李永康的同事邓某在蒙河高速公路南屏服务区缉私检查点执行值勤任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私自决定将从越南等疫情地区走私入境的211车约4220吨牛肉、鸡脚等冷冻品放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还有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管理处副处长王某某(另案处理)、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管理处监控中心主任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作为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相互串通勾结,违反云南省高速公路的相关管理规定,滥用职权,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导致高速公路成为走私人员的重要走私通道,并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河口县司法机关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指挥和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腐败,会同红河州办案精英,连续作战,让多名和李永康一样为走私犯罪提供便利的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近日,河口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一审以被告人李永康滥用职权、受贿、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目前,因李永康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书已生效。


多名和李永康一样为走私犯罪提供便利的涉嫌犯罪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案件仍然在红河州的多个基层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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