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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今起公示

2018-03-19 龙琼燕 云南法制报

法治人物激荡心灵,法治故事感人肺腑。阳春3月,秉承“凝聚法治力量,刻录法治轨迹”的使命,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云南法制报社、云南法治网承办的“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经推荐、初评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23名候选人,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月19日至3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人及其事迹有异议的,可向云南法制报社办公室反映。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书林街石桥铺28号,联系电话:0871-63194700。

此次入围公示环节的23名候选人,有群众信赖的金牌调解员,有守护公平正义的办案能手,有引导未戒少年回归正途的指路人,有敢为人先的司法所长,有行走藏乡普法的法律工作者,有因见义勇为付出生命的90后,有勇斗歹徒的边防战士……他们的事迹集中体现了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对法治的信仰和坚守,折射出一名公民的高尚情怀、道德追求和人格魅力。在他(她)们身上,无不闪耀着法治的光芒,他(她)们是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据了解,“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自去年12月4日启动以来,得到了省级政法各部门、各州市人大、政协、州市党委政法委、宣传部、政法各部门、武警部队、行政执法单位、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积极推荐,共收到155名推荐人的资料,人数创历史新高。推荐人事迹已在《云南法制报》、云南法治网、云南法制报官方微信和微博等媒体上刊发完毕。


23名候选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 龚波

 

2、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宗猛

 

3、曲靖市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陈永福

 

4、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老街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 戴彬

 

5、德宏州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加良

 

6、云南省第二监狱狱政管理科警察 杨昆云

 

7、曲靖市检察院公诉处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 桂艳萍

 

8、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和金龙

 

9、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政委 李俊

 

10、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普吉司法所所长 李娅妮

 

11、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法斗派出所所长 骆瑞峰

 

12、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副大队长 龙海

 

13、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马春

 

14、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师晓霞

 

15、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调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汤宁

 

16、玉溪市峨山县小街街道办事处兴旺社区三组居民 施贵华

 

17、昭通市镇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法学会会长 张晓鹰

 

18、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 吴宇

 

19、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向世华

 

20、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机动一中队战士 张豪

 

21、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中学退休教师 张汝发

 

22、昆明金鹰集团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员工 王加勇

 

23、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 李自昌


用“勤奋”诠释“天分”的检察官——龚波

龚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

 

 

  从“新兵”到“业务骨干”,从侦监“小白”到“全国十佳”,龚波的身上透着一股经过历练和沉淀后的自信与智慧。

 

  龚波是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由于表现突出,他先后荣获云南省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检察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首届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并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

 

  同事们都说龚波办案有天分,但他总说办案靠的不是天分,只是自己准备得充分而已。朴实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所谓的“准备充分”其实就是背后的“刻苦钻研”。

 

  工作中,龚波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大要案。近年来,龚波共承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复核案件、审查备案、批延案件300余件。先后承办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某某受贿案、昆明市原市委书记高某某受贿案、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康某某受贿案、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某某受贿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案件,无论什么案件到了龚波手里,他都认真阅卷,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排除疑点,用铁的事实和证据把好案件质量关,为顺利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龚波曾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援藏“全国侦查监督检察官讲师团”成员之一,到西藏等地的检察院及部分基层院巡讲授课;3次承担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比赛案例编撰工作并多次担任省、州(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评委;多次在全省侦监业务培训会等会议中,对检察干警及公职人员进行业务授课10余次。

 

  本报记者 杨阳洋


农村交管的“行家里手”——杨宗猛 

杨宗猛: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中摸爬滚打27年,杨宗猛练就了一身抓实农村交管警务的硬本事,研究出一系列接地气的工作方法,被称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两年前,杨宗猛带领民警大胆创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将隆阳区设为试点地区后,杨宗猛针对隆阳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出警速度慢、定损时间长、理赔难度大等困境,多次深入乡镇派出所走访调查。在杨宗猛的组织带领下,经多方协调,隆阳区快处快赔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2015年10月以来,隆阳区建立了由交警、保险公司查勘员、农村交通安全员、车辆维修企业负责人共计240人组成的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全天候在线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微信自助处理平台”,隆阳区当事人事故自撤率明显提高。

 

  除了破解农村交通管理难题,杨宗猛总结提炼出“育德村经验”,建立了多个别具特色的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构筑了一张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

 

  两年来,隆阳区共代办保险26979笔、车驾管业务28220笔,快处快赔案件2578起,占简易事故总量的40%;当事人微信自助处理快处快赔交通事故405起,累计3000余人次群众受益,兑付理赔款729万余元,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达50余万元。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

 

  本报记者 雷尔佳佳

与“老赖”死磕的执行局长——陈永福 

陈永福:曲靖市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一个“死磕”的人,不穷尽执行手段不罢休;一个“点子”多的人,常会想出一些逼“老赖”现形的好方法;一个朴实的人,以最接地气的“唠家常”方式化解矛盾;一个能“拢人”的人,带领干警践行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他,就是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福。

 

  2012年5月,陈永福从乡镇法庭庭长调任执行局长,作为罗平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指挥员,他不但与其他执行干警一样承办案件,且结案数一直高居全院前列。

 

  一张联系卡缩短了当事人与执行干警的距离;一部热线电话让当事人随时随地能找到执行局局长。

 

  6年来,陈永福始终秉承“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在他的努力下,罗平县法院先后建立起一系列执行联动机制和新举措,形成富有特色的“罗平执行经验”,管住了“老赖”,树立了权威,赢得了赞誉。

 

  陈永福熟悉城乡执行案件特点,常常主动放弃休假,有的放矢查控被执行人。6年来,“除夕晚上不打烊、大年初一仍开张”成了罗平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常规动作。

 

  今年已是罗平县法院第6年开展春节集中执行活动了,从大年初四开始,10余名法官就活跃在执行现场,陈永福是这些法官中惟一一个坚持了6年,每天都参加执行的人。

 

  陈永福常说,罗平县外出务工的人员众多,如果查找执行人的时机不对,则事倍功半。春节期间,虽然辛苦,但收获颇丰。

 

  这些年的春节,陈永福和家人都是聚少离多,他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工作上。

 

  本报记者 吴怡

群众爱戴的调解能手——戴彬 

戴彬: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老街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

 

 

  2017年12月4日,戴家巷41号居民王凤云与戴家巷43号居民张再兰因土地及公共排污管道设置问题引发邻里矛盾,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不止。了解情况后,戴彬及时赶往现场,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处,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事后,戴彬经常到两家施工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这样的调解事例还有很多。作为一名基层调解主任,她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担任调解委主任那天起,戴彬深知群众事无小事,必须心系群众,要有跑断腿、磨破嘴的韧劲及不怕苦、不怕累的傻劲,走街串户把党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给群众,通过调解纠纷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

 

  多年来,戴彬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戴彬坚持舍小家顾大家,每天早出晚归,冒着严寒酷暑走遍辖区的每个角落,忘我工作在基层调解第一线。

 

  自2008年至今,戴彬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调解率100%,她经手的调解事件,无一起引发上访,无一起引起新纠纷。先后被思茅区党委、政府评为“群众信得过的勤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司法厅授予“首届百佳调解能手”称号、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并成立普洱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戴彬调解工作室”。

 

  本报记者 李艳

毒贩闻风丧胆的“克星”——杨加良 

杨加良:德宏州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每次提起“杨加良”,陇川县群众都交口称赞,而毒贩们却是心惊胆战。

 

  杨加良自担任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以来,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和“毒品不绝、我心不甘”的执着信念,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带领团队奋力攻坚,陇川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4月26日被国家禁毒委摘去“毒品滥用重点关注地区”的帽子。

 

  工作中,杨加良运用自己长年在边境缉毒和分管禁毒工作的经验,在2016年成功侦破9起贩毒大案,共缴获毒品500余公斤。2017年除夕夜,杨加良和同事们成功侦破“1·2”特大跨境武装贩毒案,缴获毒品330公斤;侦破“3·20”跨境非法买卖枪支案,缴获境外走私制式枪2支、子弹6发,转战北京、内蒙古等地,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

 

  近3年来,除了卓有成效的缉毒战绩外,杨加良还打造了一支“文明健康警队”,倾力构建了打防管控的新格局,有效提升了陇川县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攻命案、打侵财、治枪爆、清三非”攻坚大会战,持续不断加大对盗窃、抢夺、诈骗和销赃等多发性侵财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破获一大批案件,打掉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惩处一大批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盗抢骗”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实现全年刑事案件平均破案数较前3年平均数增加了5%。期间,共收缴了一大批非法枪支弹药,实现全年“灭枪”战果,缴枪数和打处数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本报记者 雷尔佳佳

狱侦战线的“拼命三郎”——杨昆云  

杨昆云:云南省第二监狱狱政管理科警察

 

 

  一双犀利的眼能洞穿隐匿的罪恶,一颗细致的心能发现每一处蛛丝马迹,一张善谈的口能叩开紧闭的心扉……从警39年来,杨昆云先后参与侦破狱内案件和各类服刑人员预谋案件30余起,化解服刑人员企图自杀等事件上百起,破获的案件曾被司法部列为典型案例在全国通报。

 

  成功破获多起预谋案件的背后,离不开杨昆云多年来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杨昆云说,狱侦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一场“心理较量”,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反常的举动都会成为破案的线索。杨昆云善于从服刑人员的一般性违规事件和反常情绪中捕捉到预谋案件信息。在日常工作中,杨昆云每天都要到服刑人员学习、生活的场所进行巡查,不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一旦发案,不论双休日还是节假日,杨昆云总会第一个出现在现场。为破案,杨昆云曾经3天3夜没合过眼。杨昆云在破获案件的同时,还成功化解多起服刑人员预谋自杀案件,挽救了多名服刑人员的生命,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为规范省二监狱侦工作制度,在杨昆云带领下,形成《云南省第二监狱狱侦工作制度汇编》,使省二监的狱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期间,杨昆云还在全省监狱系统首次创新提出狱犯情“日分析周汇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狱犯情收集、分析、处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了对狱犯情的掌控水平。

 

  工作39年来,杨昆云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并多次获得上级嘉奖。

 

  本报记者 肖涵

绽放在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桂艳萍

桂艳萍:曲靖市检察院公诉处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

 

 

  “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桂艳萍的故事可以用这几句话概括。

 

  桂艳萍不仅是一名未检检察官,她的头衔还有很多,法学硕士、三级心理咨询师、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员、曲靖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桂艳萍始终活跃在公诉、侦监、反贪等打击犯罪的一线部门,先后参与办理震惊全国的付某刘某特大跨省抢劫杀人案,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汪某等31人开设赌场案等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320余起670余人。

 

  2017年,桂艳萍先后承办了省公安厅督办的李某、范某等25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副厅级干部赵某受贿案等重特大刑事案20余件,涉案嫌疑人多达100余人。

 

  桂艳萍不但擅长办案,还善于创新。2017年以来,在范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张某某等9人故意伤害案等案件庭审过程中,桂艳萍积极与法院协商,分别通知鉴定人、证人、公安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为公诉人积极参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作出有益尝试。

 

  同时,桂艳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理念,2017年,在办理宋某、钱某等6人故意伤害案中,她发现被羁押的宋某、钱某、梅某3名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于是对3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对宋某等3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使3人重返社会、回归校园。

  

  本报记者 杨阳洋

藏乡普法的“领头雁”——和金龙 

和金龙: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2010年10月,和金龙调到迪庆州司法局工作,也就是这一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与法治宣传结下“不解之缘”。

 

  2017年,作为迪庆州委普法讲师团成员、迪庆精神宣讲团成员,和金龙坚定“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干劲更高”的理想信念,在藏区坚持进行法治宣传,维护民族团结,以一棵树的姿态,根植于雪山峡谷,不畏艰辛,不惧风雪。

 

  期间,和金龙和同事到多个单位进行宣讲,以案释法,不断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防线。2017年,和金龙先后深入企业、乡村义务开展13场法律知识讲座及多场法律宣传活动。

 

  到迪庆州司法局工作的近8年来,和金龙到过边远的阿尺打嘎各个村民小组,到过多个州级、县级的行政单位,他奔波在梅里雪山下的澜沧江大峡谷、行走在金沙江流域的乡镇,为各族群众送上“法治大餐”。

 

  在“法治迪庆”建设中,为抓住“少数关键”,不断提高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法治意识,和金龙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引导同事们进一步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从业态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和金龙曾当过记者,利用自己的优势,他还在文艺普法活动中不忘采写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提升活动的效果。

 

  “在法治的道路上,我愿躬耕前行,在藏区发展最好的时期,呈现普法人最美丽的青春。”和金龙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本报记者 龙琼燕

守护青山绿水的森林卫士——李俊

李俊: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政委

 

 

  12年来,李俊在抓好红河州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办理,带领民警侦破重特大案件20余起,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2016年9月26日,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在互联网上获取一条关于红河州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线索。根据信息,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李俊任专案组组长。在李俊的带领下,专案组民警历时8个月,辗转红河州、楚雄州、昆明市、玉溪市等地,克服重重困难,突破重重难点,从案件所涉200余个微信、QQ聊天群共100余万条各类信息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50余条,从所涉4个快递分部的7000余张相关快递底单中提取证据30余张,查清犯罪事实。

 

  2017年5月,“9·26”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成功告破,打掉了一个以红河州河口县为据点及中转站,利用互联网面向全省乃至全国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切断了一条经河口边境出售野生动物的重要交易链,是近10年来云南破获的最大一起利用网络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案件,是涉案人员最多、查获外来物种数量最多的一次。该案通过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工作中,李俊始终关心民警、以身作则、勤奋廉洁、积极奉献,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探索新时期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新举措,为守护红河州绿水青山贡献一份力量。

 

  本报记者 雷尔佳佳

“敢为人先”的女司法所长——李娅妮 

李娅妮: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普吉司法所所长

 

 

  她是一名扎根基层的“80后”女司法所长,也是一名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做事风风火火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探路人”。她就是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普吉司法所所长李娅妮。

 

  李娅妮工作的普吉街道是典型的城郊接合部,约有6万外来务工人员在此打工生活,这里面临着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案件频发、外来务工人员二代子女监管不到位“触法”问题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影响辖区的安全稳定。”为此,李娅妮把自己的时间精力都放在征地拆迁一线、矛盾纠纷事发地,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走访的现场。在她的用心用情下,大量纠纷得到化解,避免事态的升级恶化。

 

  李娅妮乐于思考和挑战,创新精神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2017年4月,五华区司法局被列为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县区,作为负责人的李娅妮为了尽快拿出试点的经验模式,一头扎进技术开发公司,和技术人员一起潜心钻研、废寝忘食,在短短3个月内就在全省率先推出“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为群众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此项工作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昆明市委政法委及其他各省市同行的高度赞誉。

 

  2017年8月,全省惟一一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县区级试点项目在普吉司法所正式实施。李娅妮在没有任何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与社会组织密切合作,探索合作模式,使整个试点项目得以顺利推进。2017年9月,该试点项目的部分成果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上进行交流,为全省开展此项工作提供经验性的参考。

 

  本报记者 龙琼燕

 

为民解忧的“贴心所长”——骆瑞峰 

骆瑞峰: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法斗派出所所长

 

 

  骆瑞峰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在最艰苦、最偏远、最繁忙的农村基层,他心系群众疾苦,身体力行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持之以恒照顾辖区老弱病残,关心贫困儿童。

 

  在工作的地方,骆瑞峰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和辖区群众打成一片,做好事做实事,被群众称为“最贴心的派出所所长”。

 

  田坝梁子村村民李某因陈年旧事没有得到落实,成了辖区的“老上访户”,骆瑞峰了解情况后,逐一帮他分析解决,用真诚感动了李某,从此不再上访;坪寨街地形特殊、街上没有路灯,导致多名群众掉落路坎受伤,骆瑞峰便筹集资金,为坪寨街安上22盏路灯;沙田村年近80的孤寡老人家中一直没有通电,骆瑞峰便自费购买了电线、电灯为老人家通电,又定期送米、油、盐、面条等生活物资,并每月至少去看望老人1次,老人去世后,骆瑞峰又全程为她料理后事。

 

  这样的事情,在骆瑞峰身上数不胜数,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近年来,骆瑞峰自己出钱、协调资金5万余元,帮助辖区40余名家庭贫困儿童解决了生活困难。

 

  因成绩突出,骆瑞峰被授予“云南省优秀辅导员”“文山州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文山州群众最喜爱的十大优秀警察”“文山州禁毒防艾先进个人”及文山州开门评警“先进个人”“西畴县十大杰出青年”“西畴县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本报记者 张蝉


助未戒少年回归的“引路人”——龙海

龙海: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副大队长

 

 

  龙海在工作中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连续多年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是全省惟一一家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专管大队,作为分管教育的副大队长,每天,龙海总是最早出现在单位的戒治区,夜幕落下,待所有强戒人员睡下后,他才走出戒治区,回到备勤房休息。

 

  当问到龙海为什么那么努力时,龙海说:“心里总放不下这群孩子,他们是毒品的受害者,他们身上寄托着一个个家庭的希望。”龙海总是用“孩子”而不是强戒人员来称呼自己管理的对象。在龙海看来,他们是走错路的孩子,作为强戒警察,有责任、有使命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16岁的杨某父亲早逝,性格执拗叛逆,因多次吸食毒品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刚入所的杨某不服管教,并以自伤自残甚至自杀要挟家人及管教警察。对此情况,龙海坚持每天与其谈心谈话,以长辈、老师、朋友般的关心对其进行感化教育,并多次做其母亲的思想工作到所参与大队开展的亲情帮教活动。在其家人的配合和大队警察的共同努力下,杨某逐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过自新。戒毒期间,在龙海等戒毒警察的帮助下,杨某被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录取。类似杨某的事例不胜枚举,多年来,在龙海及其他大队警察的共同努力下,一个个迷失方向的少年走向正途。

 

  工作中,龙海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温情感化、润物化育的方式,将释法说理贯穿强戒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未成年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引路人”。

 

  本报记者 龙琼燕


捍卫传统家风的巾帼法官——马春

马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1994年,马春通过考试进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先后在民一庭、审监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务办公室从事审判工作。

 

  工作以来,马春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24年的审判工作中,她总结出了适合家庭婚姻案件的“以情动人”劝导法,用传统家风的感召力调解解纷,成功调解的背后,是三五十次甚至上百次的耐心沟通。

 

  自马春担任庭长至今,昭通中院民二庭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结案率高达94.55%,最棘手的离婚案件结案率高达95.59%。由马春主持参加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部审结。

 

  马春认为,法官不仅要有正直的为人、公正的审判理念,当面对种种诱惑时,还要始终心静如水、淡然处之。自担任民二庭庭长以来,马春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工作中创造了3个“最多”——担任审判长审判案件数量全庭最多、承办疑难案件全庭最多、加班加点工作全庭最多。她严把案件质量关,深知每一份判决书都传递着昭通中院的执法水平和公正司法的理念,法官天然的责任感使马春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和怠慢。

 

  马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07年,马春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2008年被昭通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昭通中院评为“十佳调解能手”,2015被评为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6年被昭通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巾帼标兵,201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吴怡


失足少年的“知心姐姐”——师晓霞 

师晓霞: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有爱就有希望,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涉罪未成年人。”这是师晓霞的座右铭。多年来,师晓霞以未检工作为平台,秉持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爱心、耐心、恒心,用柔弱的肩膀担负着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重任,成为许多涉罪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曾被评为“2001-2010年度玉溪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师晓霞带领未检干警深入通海县各乡镇、农村回访、帮教、考察缓刑涉罪未成年人29名,为涉罪未成年人疏导心理、排忧解难,督促缓刑未成年人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

 

  2017年,师晓霞带领未检工作团队创新探索,联合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对5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其中4名未成年人已顺利通过考验期(1名未到考验期)。同时,师晓霞大胆尝试,首次联合团县委、综治委的力量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共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次,其中为1名涉嫌40余次盗窃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现该名未成年人已顺利回归学校,没有再次发生违法犯罪。

 

  办案中,师晓霞发现通海县十街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便深入调研该村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原因并提出对策,邀请少管所的警察为该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亲属开展法治讲座,组织该村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座谈,还带领通海县检察院“彩霞姐姐”未检团队、阳光志愿者团队深入多所中学开展法治讲座,有效防止校园欺凌发生。

 

  本报记者 杨阳洋

 

冤假错案的纠正者——汤宁 

汤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调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3年,作为一名有着26年军旅生涯、屡次立功的军事通信学博士,汤宁转业到省高院,成为一名刑事审判战线上的新兵。他把自己的阅历与通信科学专业上的优势迅速融入到刑事审判领域,深入钻研、踏实学习、融会贯通,凭借敏锐细致和对当事人的认真负责,他很快在刑事审判领域中脱颖而出。

 

  2016年,汤宁承办了一件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判死缓的卢某某涉嫌强奸、杀人案。因为该案已发回重审过,汤宁接到案件后阅卷格外细致,他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不能证实卢某某实施了杀人、强奸的犯罪行为,遂将案件移送省检察院补正。

 

  近年来,汤宁先后起草云南省落实“六刑会”精神报告,参加一些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参与抢劫标准修改后执行情况的调研,梳理、规范了刑事专项工作,完成了缉枪治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调研、起草云南省毒品、涉黑犯罪案件相关规范,经省高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同时,汤宁承担了云南省禁毒、打击涉医案件、“伪基站”、非法传销、反邪教等多项刑事审判专项工作。

 

  3年来,汤宁审理刑事案件80余件,没有因事实、证据出现问题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因工作成绩突出,汤宁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云南省高院“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本报记者 吴怡


坚守山村20年的“法治传播者”——施贵华 

施贵华:玉溪市峨山县小街街道办事处兴旺社区三组居民

 

 

  一台调频调幅收放扩音机、一台VCD播放机、一台老旧的电视机、一个话筒,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办公室,这便是玉溪市峨山县小街街道办事处兴旺社区法治宣传广播员施贵华的“工作阵地”。在这块“阵地”上,施贵华通过每天为村民播放法治宣传广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正能量,执着地联通着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走向山区农村千家万户的“最后一公里”。

 

  施贵华是一名64岁的老党员,1995年,当过兵、立过二等功的施贵华接到一个光荣的任务——播放广播。22年来,村规民约、法律宣传、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都通过广播传递给兴旺社区居民。为让广播准时响起,施贵华一直保持每日5时30分起床的习惯。因常年播放广播、收听新闻的缘故,施贵华成为村民的“百事通”,许多村民生产生活中碰到什么难题,总喜欢来找施贵华出主意。

 

  施贵华家并不富裕,主要靠家里的3亩地维持生活,儿子的身体也不太好。前些年,村里的人约他去研和工业园区的工厂打工,一个月能拿二三千元工资,他想想,还是放弃了,因为怕耽误放广播。平时,乡亲们约他出去走走,他怕耽误放广播,都是当天去当天赶回来。去县城的女儿家,他也不敢多呆,甚至连生病住院,他心里也不踏实,总记挂着播放广播。

 

  2014年,他的事迹被《云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他被评为“峨山好人”;2016年,被评为玉溪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央视新闻报道了他的事迹。

 

  本报记者 郑恒


基层维稳一线的带队人——张晓鹰 

张晓鹰:昭通市镇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法学会会长

 

 

  作为党委政府的“刀把子”,保稳定促发展是政法委的“艰巨任务”。2010年任镇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至今,张晓鹰立足基层,带着相关人员走村入户,深入调研,在处置群体案事件中创新了一套“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前,先行验收基层党委政府是否做实群众工作”的工作机制,提升了镇雄基层干部利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张晓鹰在全省率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导成立了2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使纠纷化解在萌芽中,节约了大量司法成本。作为骨干,张晓鹰承担了大量涉民生和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他认为,公正断案和处理案件是一名政法领导的基本职责,只有坚守公正,群众才会信服干部。

 

  “发展不容怠慢。”张晓鹰说,政法干部要有一心为民的信念,坚持履行好职能职责,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避免了企业与员工之间因工伤事故赔偿的“拉锯战”,既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施工秩序,更是体现了司法行政领域的法治精神。

 

  担任镇雄县法学会会长以来,张晓鹰针对全县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相互叠加、化解难度大的实际,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组织精干法律专家团队组建“镇雄县疑难案件研判中心”和“法律诊所”,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被省法学会列为全省试点。

 

  本报记者 汪波

 

用体温救回弃婴的“暖警”——吴宇

吴宇: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

 

 

  吴宇是楚雄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先后从事过派出所、刑侦、治安、情报等工作,在各个岗位的工作表现都很突出。

 

  2017年,吴宇用自己本能的善举书写了一名人民警察在紧要关头舍己为人的大爱情怀,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2017年12月19日晚,吴宇在处置一起救助警情时,在湿冷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名被遗弃的婴儿。当时,寒夜中的气温接近零度,婴儿被冻得啼哭不止。吴宇见状,果断将自己的毛衣及警服脱下,将婴儿包裹后紧紧抱在胸前,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快要冻僵的婴儿,随后光着上身将婴儿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吴宇温暖弃婴的行动,挽救了一条幼小的生命,也温暖了寒冷冬夜人们的心扉。吴宇的事迹传出后,在全国引发热议,网民们纷纷为他点赞。

 

  实际上,吴宇的这一举动并非是偶然发生的,他就是这样一名为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的好民警。工作13年来,在参与值班接处警工作中,吴宇面对每一起群众报警,都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处置好每一起报警求助。

 

  2017年,吴宇共接处警784起,从未发生过失职、渎职和群众投诉的情况,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报记者 张蝉

 

为消费者挽损百万的执法人员——向世华 

向世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市场监管局,有这样一名执法人员,他坚守在执法一线10余年,他就是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员向世华。

 

  10余年来,向世华查办案件近400件,覆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传销、商业贿赂等多个领域,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且无一复议案件。

 

  从业至今,向世华主动学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开拓执法办案领域,不仅如此,他参与办案的调查取证工作,总是第一个到现场,经常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带队加班加点,用心钻研化解了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个难题。

 

  2017年8月,向世华在带队执法过程中发现,西双版纳某旅游公司为吸引旅游车、出租车驾驶人带游客到景点游玩,按车型及人数给予驾驶人“回扣”。

 

  为侦破该案,向世华放弃休息时间,带队到现场进行了缜密调查,从而取得了该公司商业贿赂的关键性证据,最终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5万余元,有效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该案件还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向世华的工作能力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欣赏。

 

  有人问向世华为什么工作那么努力负责,他回答道:“执法责任重如泰山,只有拥有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才能担起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山一样的责任。”

 

  本报记者 郑恒

 

中弹后勇擒歹徒的边防战士——张豪 

张豪: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机动一中队战士

 

 

  “把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这是每一名边防官兵牢记的使命,也是张豪坚守的人生信条。

 

  机动队是边防部队的特种兵,承担着急、难、险、重各类任务,要求每一名队员都必须有硬功夫、真本事。入伍之初,为了入选“尖刀班”,张豪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增加训练量。通过半年努力,他如愿成为“尖刀班”的战斗队员。

 

  2017年1月16日,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机动一中队奉命执行打击拦路抢劫行动。当日凌晨3时40分,执勤官兵在新街至蛮耗路段发现有10余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拦路抢劫。为及时制止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豪收到实施抓捕行动的指令后,第一个冲下车实施抓捕。

 

  惊慌失措的犯罪嫌疑人见状掉头就跑。就在张豪奋力扑向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突然转身连开数枪,冲在最前面的张豪不幸中弹。看着越跑越远的犯罪嫌疑人,张豪顾不上多想,强忍着伤痛,一面大声提醒战友小心,一边奋力向妄图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扑去。

 

  在追击近800米后,张豪和战友们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火药枪2支、射钉枪3支。张豪身上被子弹击中多达18处,防弹衣被打烂,裤腿已血肉模糊。后经全力救治,医生从张豪体内取出钢珠9颗,目前仍有3颗因射进关节深处无法取出。

 

  本报记者 李艳

 

传递法治精神的花灯普法者——张汝发

张汝发: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中学退休教师

 

 
  

张汝发是一名有26年党龄的老党员,2008年从元谋县老城中学退休后,本应安享晚年的他却坚持做一名义务普法人。


  张汝发充分利用元谋群众喜欢花灯小戏的生活习性,自编自导《劝赌》《六五普法就是好》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系列花灯小戏,为群众积极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被群众称为:“永不褪色的普法人”。

 

  2014年9月,看到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给学校、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和影响,张汝发急在心头。经济并不宽裕的他购置了一辆面包车及宣传设施,决定在家里建立“元谋县老城乡青少年帮扶工作室”,义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年来,张汝发共接待来访学生及家长160余人次,帮扶重点对象48人,帮助留守女童2人。张汝发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法治与德治教育,帮助他们拨正人生航向,处理好与师生、父母间的关系,化解思想疙瘩,使他们迷途知返。

 

  张汝发还把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事件编成法治花灯小戏,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此举得到县、乡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成为老城乡远近闻名的义务普法人。近年来,张汝发制作的《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被播放62场次,观看人数达1.5万多人次。在他的带动下,群众尊法守法蔚然成风。

 

  本报记者 郑恒

 

用生命见义勇为的“90后”—— 王加勇  

王加勇:昆明金鹰集团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员工

 

 

  凌晨,盘龙江水很冷,他却没有丝毫犹豫,纵身一跃跳入江中,救下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子,他自己却没能再从江水中走出来。

 

  2017年6月5日凌晨,22岁的王加勇和同事耿思敏吃完宵夜后走路回家。当两人走到盘龙江边时,看到有一名女子站在江边,好像要跳江。王加勇急忙上前劝阻,希望女子不要走极端,凡事都会有解决的办法。谁知王加勇话音刚落,这名女子就跳入了江中。

 

  “当时王加勇并没有多想,顺手把手机交给了我,准备下水救人。我劝他不要去,可王加勇说没事,随即就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耿思敏说,等他去附近找人帮忙回来时,江面上就已经看不见王加勇的身影了。

 

  当时已是凌晨,天色太暗、水流湍急,为救出情绪失控的女子,王加勇在水里持续消耗着体力。在他和另一名下水救人者余自达的共同努力下,女子获救了。然而,还未等救援人员来,体力透支的王加勇就沉入水中。

 

  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展开搜救。各方人员虽进行全力寻找,但一直没有找到王加勇。

 

  因正逢雨季水量较大,搜救非常困难,直到2017年6月8日8时14分,官渡区六甲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才在六甲医院旁河道内发现王加勇的尸体。今年2月2日,王加勇、余自达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

 

  本报记者 李艳

 

挽救失足孩子的“所长爸爸”——李自昌 

李自昌: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

 

 

  一个辍学失足的9岁男孩,流浪1年盗窃百余起,李自昌与其同宿35天,当上了男孩的“所长爸爸”,用父爱让问题男孩迷途知返。

 

  2016年3月至9月,仁和派出所辖区盗窃案高发,达100余起。根据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从盗窃自行车、小卖部的钱财物品到入室盗窃,这些案件都出自同一名孩子小天(化名)之手,而小天仅有9岁。大家都觉得这个孩子已经没救了。但李自昌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小天从小没有感受过父爱和母爱,所以心里没有爱。

 

  为了辖区治安和挽救孩子,李自昌将小天接到派出所,和自己同吃同宿35天。这35天里,李自昌给予了小天人生从未拥有过的“父爱”。35天后,在小天身上已经看不出盗窃、流浪、叛逆的影子,像是换了一个人。

 

  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李自昌一直扎根基层派出所。他带领民警通过4个多月的走访调研开展禁毒“百日会战”,对辖区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

 

  工作中,他历时3个多月,辗转6个乡镇,摧毁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施甸县的吸贩毒窝点,破获零星贩毒案9起。2017年,他成功破获两起涉毒网络专案,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25名,摧毁零星贩毒窝点12个。

 

  从警以来,李自昌带队始终保持“零违纪”、执法办案“零投诉”、服务群众“零距离”。他本人曾多次被评为保山市“爱民模范”。

 

  本报记者 邵维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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