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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最高法一审判长与律师勾结,敛财数百万
被抓2年后,最高法原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王洪光,于3月23日被市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犯受贿罪获刑6年、罚金30万。
记者注意到,此人的受贿事实共有6起,其中与律师孙某合伙作案3起,可得贿赂款共计240.4万元。只不过其实际支取100万元,其余赃款被认定为受贿未遂。
(王洪光)
(奚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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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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