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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推荐:张俊、吴德华等

9、张俊(澄江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推荐单位:澄江市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张俊在澄江市委政法委工作6年,3次获得市级优秀公务员称号。特别是在澄江市委依法治市办期间,协助依法治市办主任,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创新思路、注重成效,使澄江市逐步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

 

  在工作中,张俊大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提升法治文化氛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全市建立农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城区办公所在地建设法治文化宣传窗口;在凤山小学、五中等学校打造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在城市人流量较大的凤山公园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在城区人口密集场所打造法治文化墙;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建立尚德法治文化广场。

 

  同时,作为澄江市法学会委员,他与有关人员一起牵头建立了“疑难案件研判中心”“法律专家服务站”“法律诊所”,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制度。发挥会员优势,定期免费为基层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难题。以法学会会员为依托,策划了创文“快闪”等系列法治宣传节目。

 

  为了顺利完成综治视联网项目验收后续工作,他敢于担当,主动配合市委政法委领导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完成了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以及澄江互联网+社会治理云平台(雪亮工程)项目的招标相关工作。


  

10、吴德华(安宁市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所长)

推荐单位:安宁市司法局

推荐理由:多年来,吴德华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创新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安置帮教做在前、法律服务干在前,坚持从讲奉献做起,在创新中进取,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由于工作出色,成效突出,他本人和司法所多次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按照“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原则,以枫桥经验为先导,充分发挥太平司法所与太平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办公的优势,自2014年以来,在吴德华带领下,太平调委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00余件,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为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吴德华聚焦联动,齐心协力,以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覆盖为抓手,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在吴德华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已在辖区内建成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2个新建小区调解委员会正在筹备建设中,2018年以来实现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处案件300余件,真正实现动员社会力量,确保一方平安。

 

  吴德华带领同事们完成了辖区内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了基层司法所免费担任法律顾问与律师事务所有偿担任的双顾问体系,主动为太平辖区发展出谋划策,搭建起了“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效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发展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在吴德华的带领下,2019年,太平司法所被授予“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称号;2019年1月,太平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是此次评选中整个昆明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所。


 

11、柴继红

推荐单位: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柴继红是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1988年7月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参加工作以来,她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11年4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柴继红把理想信念落实在“奋斗”两个字上,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先后审结了涉黑涉恶、高官贪腐、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019年成功审结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组、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等一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承办案件400余件,参办案件600余件,审结案件数多年名列前茅。


  

12、马明东

推荐单位:腾冲市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马明东是腾冲市公安局清水派出所所长,自担任所长以来,马明东带领全所民警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法律、业务、体能、科技素质,全力推动清水派出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深化专项整治,缉枪治爆再添新战果;持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教育整治,交通管理工作稳步发展;积极服务,主动作为,推动人口精细化管理;加强对行业场所精细化管理、推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主动排查化解纠纷,实现辖区社会持续稳定;做实“乡村110巡防队”,提高群众安全感;坚持民意引领,推动“放管服”改革直达民心。

 

  在他的带领下,2017年清水派出所被命名为“一级公安派出所”,2018年在保山市公安局等级派出所复核工作中,取得了一级所复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工作新跨越。2019年,在派出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刑侦、禁毒、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创建了保山市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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