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购买犀牛角做“药” 运输146只鹦鹉 两男子分别获刑
迷信野生动物可入药
男子购买三块犀牛角
2018年8月3日,被告人杨某东通过微信向微信名为“老五”的人转账人民币20000元收购犀牛角三块,三块犀牛角通过快递邮寄至被告人杨某东居住地。同年8月7日,瑞丽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将被告人抓获。经鉴定,涉案犀牛角为犀科犀牛的角制品,价值人民币67355元。犀牛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该案在审查起诉时被告人即认罪认罚。
经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因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于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关于野生动物入药方面,现行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该规定虽然为野生动物入药留出了法律通道,但具体有待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犀牛角等野生动物制品,是否可以入药,不可听信民间偏方,更不能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运输146只鹦鹉
一被告人获刑十年
宣判后,被告人司某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法官表示,在公众的认知中,鹦鹉看似是司空见惯的鸟类,许多爱鸟人士都喜欢饲养鹦鹉。本案旨在让公众清晰地认识到,鸟类品种繁多,其中不乏国家重点保护的物种,即便购买和饲养也应严格遵纪守法,本案所查获的亚历山大鹦鹉即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并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通过本案的审理,亦欲从另一侧面充分告诫广大民众严控野生动物收售源头,以及严厉打击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月27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扩大)会议专门针对我省实际,讨论并及时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边境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加大对边境地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强调省高院、省检察院及省公安厅要及时曝光和通报一批涉及野生动物领域的重大案件,增强威慑效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营造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氛围。两起案件的及时审结,旨在彰显法院司法审判职能,并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保护我省野生动物资源,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扫码关注更多战疫新闻
● 禄劝2名干部被逮捕,1名干部被提起公诉
● 全省无新增!大理“清零”
● 云南省教育厅:各地各校不得自行开学、不得组织学生返校
阅读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