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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档官员落马后,在他们“帮助”下过上“好日子”的妹夫也被判刑,曾敛财300万
董光辉,男,生于1971年12月30日,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芒市人,家住德宏州芒市。因本案2020年1月8日被武定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7月6日经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武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定县看守所。
武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董光辉接受董某的请托,经与时任德宏州芒市市委书记、市长的亲属蔡四宏商议后,由蔡四宏出面打招呼帮助董某所在的开远市鸿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了芒市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咖啡大道建设工程。2010年3月至2018年11月,董光辉先后四次收受了董某送的200万元。
2015年期间,董光辉接受建设工程承包商刘某关于帮忙介绍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建设项目的请托,得到事后给其150万元的承诺后,利用蔡四宏担任瑞丽市委书记的职务和地位形成的影响力,在蔡四宏等人的帮助下,为刘某承揽了建设项目。2016年年初,董光辉先后两次收受了刘某送的100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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