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
在辖区(立交区出口服务区入口)路段
新增6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昆曲高速公路曲靖收费站至马龙立交路段全线系单向四车道、双向八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
道路顺行方向左起第一、第二车道为小客车专用车道,载货汽车不得驶入,大中型客车可以临时借用第二车道进行超车;第三、第四车道为客货车通行车道。
长期以来,部分载货汽车随意占用第一、第二车道行驶,致使路面行车秩序不畅,通行效率降低,增大了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为确保路面安全畅通有序,创造“路畅人安”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1年1月28日起,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将严管违反道路禁令标志驶入小客车车道的载货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之规定,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昆曲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按照道路车道提示及禁令标志规范行驶,禁止载货汽车驶入第一、第二车道,大中型客车不得长时间连续占用第二车道行驶。
来源:云南平安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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