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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立医院核酸检测不超过80元/次!


最新消息!

云南将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总费用

不超过80元/次



2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云南将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总费用,控制在不超过80元/次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医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医保系统要继续巩固好脱贫成果,精准细致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建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抓好疫情防控医保工作。认真做好基金测算,让人民群众免费接种疫苗。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总费用,控制在不超过80元/次,为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提供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坚决守好用好医保基金。


制定出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将我省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民族药、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到应纳尽纳。针对省内企业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分类施策,主动帮助省内企业解决困难,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力支持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聚焦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药品耗材目录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等“七项改革攻坚”,鼓励有条件的州市推进医疗救助州市级统筹,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


夯实基础支撑,保障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不断提升参保质量。高质量编制我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完成智慧医保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全力推进我省《医疗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法治医保建设。


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等6项跨省通办。推进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建立药品“多通道”保障机制,提升医保服务可及性。简化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和个人账户转移经办流程,实现省内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符合条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实现应纳尽纳。积极推进国家局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大力推行备案承诺制。扎实做好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逐步扩大结算病种。坚持传统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


春节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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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8个州市边境地区

暂停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云南省体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暂停8个边境州市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按照要求,云南省保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临沧市下辖边境县(市、区)暂停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列入中高风险的地区暂停举办线下群众性赛事活动。



同时,原则上不再举办跨州市区域线下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减少区域间人员交叉流动。室外如登山、健步走、穿城跑(越野跑)、广场舞等项目活动,室内如游泳、武术、跆拳道、球类、操(舞)类等项目活动,经研判确需举办的健步走、穿城跑(越野跑)项目活动参加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0人,登山、广场舞等项目活动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室内体育活动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丽江疫情防控措施有变

2月3日,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国内中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对国内中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丽非重点人群:跨省流动到城市的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省内来(返)丽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临沧发布疫情防控3号通告

春节临近,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国内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年。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全市各地目前均为低风险地区,提倡群众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境外返乡入临人员。务必准备好第一入境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3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实施“14+7”天隔离观察(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若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21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务必准备好出发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2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四、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务必准备好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先集中隔离,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


五、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省内流动不需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六、重点关注的返乡入临人员。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务必准备好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组织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返乡后实行14天社区网格化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七、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职责。所有返乡入临人员返乡前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返乡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返乡后6小时内到村委会(社区)登记,配合做好“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及健康监测。


八、精准落实返乡人员排查管控。符合规定条件的返乡入临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原则上不禁止外地群众返乡,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内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九、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返乡入临人员在春运期间出行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根据来源地情况按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防疫检查。


十、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查询。


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4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有保障


2月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有关情况。农村地区核酸检测怎么做?有哪些措施优化核酸检测服务?春节期间,看病需求能满足吗?一起看最新回应——



春节临近,

日常防护怎么做?

出门在外怎么办?

农村疫情怎么防?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联合

央视新闻和中国疾控中心

推出这份“防疫宝典”

一起加油“牛”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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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知识划重点

保护家人和自己

静待春暖花开时




来源:云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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