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金应琪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日前,临沧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原支队长金应琪(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应琪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金应琪在担任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局长、云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推 荐 阅 读


● 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

● 别歧视!戒毒人员背后,都有一个悲伤的家庭……

●【云南金牌调解员推荐人选】聂建芬:用真情融化矛盾“坚冰”


更多新闻,扫码关注



阅读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