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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昆明614人被惩戒 5年不得网上支付
把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骗子
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
……
昆明警方首次曝光
614名被“断卡”的“电诈帮凶”
这些“电诈帮凶”仅能保留1张银行卡
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
暂停非柜面业务
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详细名单如下
▼
实施惩戒:
1、对违规开办或销售手机卡银行卡的机构,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取消牌照或经营权,并向社会曝光。
2、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对存在监管过失的销售渠道、代理商,停止经营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3、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4、对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
昆明警方严正警告: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对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
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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