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云南金牌调解员推荐人选】赵振钦:医患纠纷“调停人”

谢盛梅 云南法制报 2021-06-26


患者焦某某到医院做鼻窦炎手术,术后出现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情绪激动,双方出现紧张对峙。


泸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振钦及时赶到现场,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将家属的怒气和怨气一点点化解,避免大的群体性医闹纠纷发生。


自2015年该医调委成立以来,赵振钦成功调解泸西县多起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案件。


赵振钦(左一)在调解纠纷


01

经过2天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


  当时,焦某某死亡后,家属邀约众多亲属聚集到医院。接到消息后,赵振钦带领其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及时了解情况,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让家属情绪稳定下来,同时他还对家属进行法律知识讲解。


  经过近20个小时不间断地调解,焦某某的家属和院方均同意先封存病历,院方也同意先行垫付尸检费进行鉴定。赵振钦联系了鉴定机构,协助家属及鉴定机构进行解剖。


  尸检结论出来后,赵振钦建议医院对本次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否有过错进行分析。经院方内部讨论、向上级医学专家咨询请教,认为其治疗行为与焦某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之后,赵振钦向死者家属宣讲法律知识,计算法定赔偿费用,并引导家属在法定赔偿金额范围内进行调解。经过2天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院方在法定赔偿标准范围内作出一次性赔偿。


  赵振钦说,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司法诉讼。若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双方缺乏信任的情况下,容易激化矛盾;若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患者往往会认为有“医医相护”的嫌疑;若走司法途径,往往比较耗时耗力。但有了医调委第三方机构后,为紧张的医患关系搭建了方便、快捷、畅通、有效的沟通平台。


02

用事实说话 维护双方权益


  2017年8月,吴某因腹痛前往泸西某医院治疗,在诊疗过程中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当赵振钦等人到达医院时,死者家属已聚集了数十人围堵在医院门口,现场一片混乱,吵闹声、哭喊声不断,家属情绪异常激动。


  为了控制事态发展,赵振钦表明身份后,在110民警协助下,及时疏散围堵的亲属和围观群众,立即对该起纠纷展开调查,安抚家属情绪,了解死者病情等。


  经了解得知,死者家庭比较困难,无力办理丧葬事宜,而医院在死因不明、责任无法认定情况下,依法不能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赵振钦从人道主义出发,提议让院方先垫付部分丧葬费,让家属先办理丧葬事宜,待鉴定结论出来,责任明确后,再有针对性地调解,最终医患双方听取了他的建议,签订了协议书。


  1个月后,鉴定意见的结论认定,该起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之后,该起医疗纠纷得到妥善调解。


  2016年11月,杨某某因上腹部疼痛、咳嗽等症状到泸西某医院就诊,在输液过程中,突发呼吸困难,丧失意识、昏迷等症状,被送到ICU抢救,之后,转入昆明某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杨某某仍有生命体征,但没有好转迹象。


  因患者家属从事法律工作,在治疗期间,其准确指出了医院存在的过错,并与赵振钦探讨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赵振钦及时反馈给医院,同时与医院的法务人员交换了法律意见。


  经过近半年的治疗,杨某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家属到医调委正式申请调解。因为有了前期的沟通和协调,在调解当天,双方仅用1个小时左右就达成调解协议,并于次日履行完毕,快速、有效解决了纠纷。


  赵振钦认为,医疗纠纷的调解有别于其他纠纷,它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有的医疗纠纷原因复杂,有些“难啃”案件的调解可能要几个月甚至半年左右。他始终把公平公正作为调解工作宗旨,把不偏不倚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视为调解的目标,把有效沟通作为调解成功的关键。


  在调解中,他始终把“立场中立”“工作独立”作为必须恪守的准则,以“背靠背”为主、“面对面”为辅的调解方式,听取诉求,了解情况,保证双方公平充分地行使话语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制作:戴函晋

审核:高   明



推 荐 阅 读


● 翟玉龙任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

● 4月8日0时至24时,云南新增确诊病例8例

● 隔着屏幕都觉得痛!手可断,“蛇头”不能放


更多新闻,扫码关注



阅读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