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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年扫黑除恶战果如何?来看→

杨阳洋 云南法制报 2021-06-24




5月10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迎来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工作的相关情况。


省委政法委:

2020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7年下降25.8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坚持加强领导、高位统筹,坚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不枉不纵,坚持“打伞破网”、惩腐“拍蝇”,坚持综合施策、清除顽疾,坚持严督实导、狠抓落实,坚持深入发动、营造声势,努力让全省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幸福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若昆介绍,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省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2020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7年下降25.86%,命案下降44.42%;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95.57%,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度达98.05%,为历年最高。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8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3名厅级领导干部受到嘉奖,受表彰和嘉奖数量居全国前列。


办案中,全省政法部门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刀锋直指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省纪委常委领办督办制度,强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打掉的涉黑组织98.19%同步挖出“保护伞”。比如,盘踞保山30余年、横行作恶的“乔氏家族”案,共查处涉案政法系统干部65名、党政干部134名、金融系统公职人员17名,一举清除了保山市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政治毒瘤”。


三年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0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89人,移送司法机关668人,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批害群之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全省法院:

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236件12318人


三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236件12318人,结案率98.4%;二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750件9024人,审结率98.81%,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59件,判处172名被告人刑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介绍,全省法院高质量突出执法办案主责,提升专项斗争质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把握好“从重从快”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不拔高、不降格,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各级法院强化院领导包案机制,“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督抓重点案件审执工作,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案、德宏“8·29”系列案、保山“乔氏家族”案、怒江“12·18”系列案顺利审结,孙小果、陈伟等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乔永仁、臧鹏鹏、杨来周等一批长期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从重判处。


以审理“3·31”孙小果案为突破口,云南为全国法院审理疑难复杂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云南方案。云南高院直面原审存在的错误及原办案过程中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无先例可循的“再审之再审”“新、旧案如何审,如何并罚”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探索形成了“分案审理、分别判决再并罚”的审理模式,创新形成了视频连线证人异地出庭作证、亲属异地会见的办案机制,依法稳妥审结孙小果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以审理“8·29”跨国涉黑案为有力抓手,形成边疆地区依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出针对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分散的远程视频异地同步审理的“1+N”庭审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该模式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


全省检察机关:

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360件1210人、涉恶案件1393件5429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严审细查助力“破网打伞”,多措并举强化“打财断血”,精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综合治理,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360件1210人、涉恶案件1393件5429人,起诉涉黑案件295件4211人、涉恶案件1061件8884人。依法起诉了昆明孙小果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时,坚持不枉不纵的原则,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4件涉黑涉恶案件、66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5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介绍,检察机关注重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围绕我省确定的社会治安、边境治理等11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紧盯案件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共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195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67份。


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注重树立扫黑除恶“靶向”意识,重点打击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犯罪、“裸贷”“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发生在校园内外黑恶势力犯罪等三类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整治,持续加强检校共建,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对轻微欺凌事件及早进行干预,有效净化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



全省公安机关:

侦办黑恶案件970起、刑事拘留嫌疑人13658名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标尺,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重拳出击,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扫黑除恶战果丰硕。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黑恶案件970起,刑事拘留嫌疑人1365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924起,缴获枪支182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47.04亿余元。二是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改善。通过三年打击整治,相较2017年,全省2020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6%,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25.86%,传统“盗抢骗”案件下降41.89%,八类命案下降44.42%。三是农村黑恶基本肃清。共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314个,农村政治生态逐步改善、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四是行业整治不断深入。共发出公安提示函2118份,已完成整改2088份,整改率为98.58%,有力推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确保行业整治深入开展。五是边境屏障夯实筑牢。积极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打掉以德宏“8.29”陈伟案为代表的46个跨境黑恶团伙,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六是从严管党治警迈上新台阶。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共查处违法违纪公安民警1036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我们聚焦‘四场战役’,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杨艾东介绍,一是聚焦线索清仓战。全省公安机关始终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共接收、摸排、核查并办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9万余条。二是聚焦案件清结战。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对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制度,打掉了一批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侵蚀基层政权、非法暴力讨债、跨境绑架拘禁和“黄赌毒”“套路贷”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黑恶团伙。三是聚焦逃犯清零战。将追逃工作作为检验专项斗争圆满收官重要衡量标准,共抓获我省黑恶目标逃犯207名(包括91名境外逃犯),并协助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抓获黑恶逃犯270名。四是聚焦黑财清底战。实行涉案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共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147.04亿元,确保涉案资产缴准铲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防止其死灰复燃。


省司法厅:

突出“五个聚焦”、抓实“五个强化”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省司法厅突出“五个聚焦”、抓实“五个强化”,先后召开70余次专题会、推进会,及时部署研判,制定配套措施,开展4轮“全覆盖式”专项督察督导,全力做到高站位谋划、高标准保障、高质量推进,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云南省司法厅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有6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专项斗争表彰。


一是聚焦“第二战场”,强化宣传发动。突出监所重点,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等为抓手,强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等配套措施,持续加强对在押、在戒、在矫等重点人员的线索摸排,探索形成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循线深挖等线索管理规范化流程,协助办案机关破获了一批危害一方、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


二是聚焦重点人员,强化依法严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累计收押涉黑涉恶罪犯7138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累计开展9轮“拉网式”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清理排查,摸排10万余人次,给予警告8533人次,收监执行1659人。


三是聚焦基层治理,强化综合整治。认真履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行业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等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合力提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水平。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刀刃向内”,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或有关问题的党员、干部73人。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和监督管理从严,全面排查整顿执法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细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


五是聚焦长效常治,强化建章立制。研究建立了40余项长效性制度,并汇编工作手册10册300余万字。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单位沟通联系,在重点人群管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快速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制作:魏晓露

审核: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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