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74号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落实科学防控和精准防控策略,经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风险区域管控措施
(一)高、中风险区管理
景洪市主城区内高、中风险区域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执行,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告庄西双景片区管理
在该区域高、中风险区解除以前,实行以下管理措施:
3. 超市、药店、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重点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和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
(三)低风险区管理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调整进出景洪市辖区管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
(一)入(返)景洪市辖区
3. 抵边乡镇(农场社区)严管区人员流动,按严管区相关规定执行。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入(返)景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二)离开景洪市辖区
我市人员非必要不离州,离州人员需进行5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绿码,且无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症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审批可有序离开。有外出就医、奔丧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需由所在村(社区)核实情况后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商超、农贸市场、快递外卖、物流、宾馆饭店依规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并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规定;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封闭管理;图书馆、电影院、游泳馆、健身房、KTV、网吧、游戏厅、酒吧、舞厅、棋牌室、洗浴足疗等密闭场所以及其他文化旅游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景区景点继续暂停开放;各类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欢迎分享转载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