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暴雨天气频发,遇突发事件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近期,暴雨肆虐全国各地,引发车辆受损、房屋淹水、行人受伤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突发状况,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俊宏,解读涉雨纠纷中涉及的系列法律问题。
问:因城市设施问题而导致的淹水,责权如何划分?被害人如何维权?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系相关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害,被害人可向管理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此种情形下,被害人可按一般侵权主张相关权利。
但也有例外,如行人因淹水未发现窨井盖缺失而掉进井内摔伤的,管理人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除非管理人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防止损害发生,如暴雨前设置了警示标志、设置了安全防护网等,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驾驶人违法。遇到该情况,行人可向交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因此,雨天驾车溅水造成行人受损,行人可向驾驶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很多情况下,行车被溅的对象不仅是行人,还有可能是同行的车辆。高速行驶车辆溅起的水花会遮挡后车整个挡风玻璃,很容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将由溅水车辆负全责。
律师:关于房屋被水淹造成损失赔偿的问题,若淹水是因物业公司未进行妥善管理,或开发商施工时小区管道施工存在问题造成的,被害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向房屋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主张相应的侵权之诉或合同之诉。
若房屋确实无法居住,被害人可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若合同被判令解除,则可不继续偿还贷款。
律师:若被害人购买了相关商业保险,依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据此,一旦发动机进水损坏,在保险相关条款的赔付范围内,车主可获得相应的理赔。
但需注意的是,车辆进水后不能二次点火,否则属于车损险责任免除中“损失扩大”的范畴,保险公司可以此拒绝赔付。
该法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述规定均明确,户外广告、林木权属主体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除非在户外广告、林木权属主体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防止损害发生,如暴雨前采取加固措施、设置安全防护网等,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方淑敏
二审:刀一波
三审: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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