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修读双学位,辅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2017年秋季学期在籍在校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身心健康;
2、2016、2017级本科生;
3、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违纪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无学籍预警。
学生只可修读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附件1)的双学位专业,可以在附件1中选择修读双学位专业。辅修可修读主修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请详细阅读文件《西南科技大学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附件2),学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交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在2017年11月3日 --9日间完成双方学院审核;申请辅修的学生,请详细阅读《西南科技大学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附件2),学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交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在 2017年11月3日--9日间完成双方学院审核;
2、由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办于11月13日将预审核结果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11月14-16日公示双学位、辅修资格名单。
1、其修读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关系保持在主修专业不变,学生管理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2、学生在公示结束后,于本学期期末在规定选课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选读下学期将要修读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
修读双学位、辅修的学生应缴纳相应学分费用。
取得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不允许中途退出修读资格,确因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终止修读双学位、辅修资格。学校根据其修课情况,可出具修读该专业课程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6089095
办公地址:办公楼(东五楼)3-15办公室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以上附件
附件1、双学位专业及培养方案及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附件2、西南科技大学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3、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附件4、西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02日
新媒体中心
封面制图 | 陶成
文丨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网
编辑 | 肖雯 王仁浩
责任编辑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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