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周二,年仅14岁的他坠楼身亡:混血儿身份反而成了他的催命符....

吃桃少女 奋斗在韩国 2019-05-02

记得戳蓝字关注我们哦~


有粉丝曾给小编发私信抗议,说“小编怎么总是发杀人案啊,能不能发点正能量的东西”。


很抱歉,今天我们依旧要探讨一起在韩国引发民愤的案件。看完后,也许你也会像小编一样气愤,甚至是质疑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存在的意义了...


这就是“仁川初中男生遭校园暴力坠楼身亡案件”


【本月13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在仁川市延寿区某公寓楼顶,14岁的初中生C某被同年级学生殴打1小时20分钟后,于公寓楼顶坠楼身亡。


图片来源:NAVER


当日下午6点40分左右,公寓警卫员发现坠落的C某后报警。C某被送往医院后身亡。加害者A某等3名男生和1名女生在现场被抓获。


A某等人被抓后全面否认当时殴打过C某“C某说自己想自杀,他打算从楼顶跳下去时我们还拦着他了”。但警方向其公开监控画面后,A某等人才承认的确殴打过C某。


他们陈述表示:“因为C某嘲笑过(其中一名加害学生)父亲的长相,所以就假装要还给C某借他的电子烟,将他引到了那个公寓楼顶。在殴打C某的时候,C想躲所以就从楼上跳下去了”


C某多文化家庭子女,母亲是俄罗斯人,父亲是韩国人,父母现在处于离婚状态,所以只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据说从小学开始,C某就遭受过这样的集体欺凌。


据孩子母亲的朋友描述,施暴的学生中有一个孩子与C某从小就认识。C某小时候经常问妈妈要钱,给所谓的“朋友们”钱或礼物,用近似于“讨好”的方式来与同学们相处。避免自己被孤立或者欺负。


但人心终究没有换来人心,他曾经讨好过的“朋友”也参与了这次施暴。


图片来源:NAVER


警方委托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对C某的尸体进行验尸,第一次的验尸结果为“推测为坠落死亡”


16日,A某等4人因涉嫌伤害致死,全部被警方拘留。这些对C某进行暴力的孩子最大的才不过15岁。


图片来源:NAVER


据悉,其中1名加害学生前往警察署接受逮捕令实际审问时,穿的还是死者C某的羽绒服。


图片来源:NAVER


C某母亲看到A某等施暴学生被逮捕的新闻时,发现其中一名加害学生身上穿着的羽绒服竟然是自己儿子的!


继而,这位俄罗斯母亲在SNS上发出了“(他)杀了我的儿子”、“那件羽绒服也是我儿子的”的指控。

图片来源:NAVER


C某母亲怀疑,A某等人是在施暴过程中抢走了C某的羽绒服。但被A某等人否认。


A某等人主张,该羽绒服是与C某交换的,并不是通过抢夺的方式获取来的


但是警方认为,C某的羽绒服比A某等人的更加贵重,因此C某随意交换羽绒服的可能性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加害学生似乎还在试图掩盖事情真相,更加令人气愤。


即使A某等人陈述的为事实,在亲眼目睹C某的死亡后还能泰然自若的穿着C某羽绒服,也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C某母亲说:“儿子最近经常丢失衣服、手机等,应该对A某等人是否经常抢夺C某的物品进行调查”


警方表示,如果A某等人是在C某死去之后,拿走羽绒服的,就要被追加盗窃罪;如果羽绒服是A某等人通过抢夺的方式获取的,就要讨论追加抢劫罪。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有人主张A某等人焚烧了C某当时穿的沾满鲜血的衣服


图片来源:NAVER


据说,C某坠楼之日的凌晨,A某等人也曾对C某进行施暴!A某等人以“辱骂父亲”为由,将C某叫到小区公园里进行施暴,并抢走了C某价值14万韩元的电子烟。下午又以归还电子烟为由,将C某叫出进行施暴。


C某母亲说:“当天凌晨4点孩子也在挨打,儿子是在公园里跪着被打的。他喊过救命,但却被打的满身是血回家了。他的白色T恤上全是血,A某等加害者们就把衣服给他脱下来烧掉了。这是后来去过公园的朋友们说的”


图片来源:NAVER


据熟人表示,死者的母亲曾多次哭诉说自己儿子遭受过集体暴力。


如果这是事实,那就意味着A某等加害学生心思缜密地隐瞒了事件,销毁了可以作为证据的衣服。这就是为什么很难单纯地将这件事视为校园暴力的原因。


如果A某等加害者们心思如此周密的话,他们的陈述也应该怀疑。


目前警方认为C某是因被施暴,从屋顶跳楼而死。但是,根据小区警卫员的证言,他发现C某时,“C某的身体就像冰块一样”


由此,增加了C某被施暴致死,然后被扔下楼的可能性。


图片来源:NAVER


有迹象表明,被集体施暴1小时以上的受害者很难发挥其敏捷性,瞬间越过屋顶栏杆。也就是说,C某有可能是在施暴过程中被推下,或者是在施暴过程中已经死亡,后被伪装成自杀。警方有必要对A某等加害者进行彻底的调查。 


图片来源:NAVER


如果C某是自己跳下的,也是为了逃避当天的暴行才这样做的,有可能也是长期的虐待使C某陷入绝望之中,才做出此举动。


现在,警方已经追加确认了A某等加害学生们抢夺C某的电子烟和集体施暴的事实,追加适用了“共同恐吓、共同伤害罪”


但是,据律师透露,由于当时C某坠落的位置属于监控录像的死角,所以很难证明A某等人是否为故意杀人,并且因为证据不足,暂时连“伤害致死”的罪名都确认不了


如果4名加害学生串通了口供说,“C某就是自己跳下去的,我们什么都没做,也没推搡,只是他自己跳下去了”。这就不是“伤害致死”,而仅是“伤害、施暴”等嫌疑。


待警方调查出C某死亡的真正原因,才可确认A某等人是否可以判定为“伤害致死罪”或者“杀人罪”


近年来,韩国10代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多,由此社会上修改《少年法》、废除《少年法》的舆论再次扩散。


实际上,从去年“诱杀小学生后毁坏尸体的事件开始,到今年首尔和釜山等地发生的集体暴行和性暴力事件,10代青少年的犯罪接连不断。


图片来源:NAVER


即使三次青瓦台请愿要求修改《少年法》,但并没有得到明确回应。此次事件发生后,国民们又陆续发出修改《少年法》的相关请愿。


韩国民众纷纷表示:“要求对仁川中学生施暴的4名加害者进行严厉处罚”、“看着仁川中学生坠落事件,真不知道少年法是针对谁的少年法。希望对仁川伤害致死的加害者以杀人罪进行处罚”、“请求对加害者处以法定最高刑罚”等,敦促严惩加害者。


这样的不良青少年应该公开身份......像美国一样做~ 韩国不是国民的人权,而是代表犯罪者的人权的人占领了青瓦台

中学生犯罪太严重了,应该废除《青少年保护法》


废除《少年吧!因为我国法律比较弱,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酒后驾车也是杀人,加强法律,以免再发生这种事

公开加害者的身份!(判定)法定最高刑!废除《少年法!彻底重新调查


法律界普遍认为,实际上能否废除《少年法》,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实现。

首先,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冲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规定:“不能对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判处死刑和终身监禁,也不能将他们关押在与18岁以上罪犯相同的监狱里”


图片来源:百度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包含18岁以下未成年人所有权利的国际公约,1989年11月20日在联合国全票通过。目前,包括韩国在内的全世界196个国家加入了该组织。


如果韩国《少年法》被废除,满14岁到18岁的少年可以被判处死刑及终身监禁,这一行为就完全违背了协议。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韩国将正面与至今批准的各种人权条约发生冲突。


因此,韩国废除《少年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是,如果这次事件由于《少年法》的原因,减轻了A某等加害学生的刑罚,估计也会让韩国民众彻底寒了心!!!



最后,小编有个小小的请求,希望大家动动小手,进行一下下面这个操作,不然小编就要失去大家啦


因为“微信订阅号”改版问题,好多小可爱都表示看不到【奋韩】给大家推送的消息了~


为了各位能及时且便利地看到【奋韩】的推送,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把【奋韩】的公众号设为星标关注哦~


IOS系统的小可爱教程请看这里~~~


首先点击最上端“奋斗在韩国”进入我们的名片主页,然后按照下面操作就行啦~


由于安卓系统现在还不能星标关注,安卓的小可爱可以像这样,置顶公众号哦~~~



△如果喜欢这篇文章就动动小手分享到朋友圈~这里是【奋斗在韩国】期待你的关注~


今天还有其它精彩内容:

也许你还想看这些



他是谁?名气大到能让SM家的艺人瑟瑟发抖?!

他用这种方法逼自己从学渣逆袭至首尔大“学神”!讲真,我减肥都不敢这么玩!

如果有来生...他们用自己的经历,拼凑了一个真实的韩国爱豆世界!

热度盖过韩国高考!挂在NAVER热搜整两天的“梨水站事件”到底是这么回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