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禽兽!!韩国演艺公司代表致使女中学生怀孕最后审判结果大跌眼镜!
韩国某40多岁男性A某因涉嫌对比自己小27岁女中学生实施性侵曾被判9年有期徒刑,但是在第四轮判决中最终被宣告无罪。该男子主张这只是单纯的爱情,被法院接受。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8组于16日宣布A某无罪。
判决部表示“通过查看两人的会见记录 很难相信被害女子的陈述。”
A某经营一间演艺企划公司,2011年在儿子入住的医院里第一次遇见了当时15岁的B小姐。A通过艺人的话题与B变得亲近,并且发生数次性关系。之后B怀孕离家出走,与A同居近一个月。但生了孩子之后,B报警称A对自己实施性侵。
被起诉的A主张自己与B是单纯的恋爱,主张自己无罪。但一审时被判12年有期徒刑,二审中被判9年有期徒刑。
判刑原因是很难让人相信A与可以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小的中学生在几天之内就确定异性关系。
但是去年11月,大法院表示很难相信唯一提供证据的B的陈述。并且撤销一审二审,并且表示A某无罪。
大法院判断,B某每天都去探望因为其它事件被拘留的A某,并且在网上表示“爱他,很想他,想在一起”,而且kakaotalk的聊天信息有数百条,其中用“亲爱的”“老公”等称呼进行像恋人一般的对话,B没有对任何人说性关系的事情,而且一直与A见面,并没有B不情愿的性侵。
大法院表示“书信形式中有使用各色的笔,还有心形标记等各种符号,使用贴图来装饰。并且内容中明确陈述出了被害人的担心。”
在撤销返回审判中,虽然B主张当时因为A的强迫和威胁发生了关系,无法告诉别人并且写的信也是与个人意见不同,但是判决部通过确认会见记录表示“很难这样认为。”
宣判无罪之后,旁听席中出现了一声叹息。
坐在被告席中的A哭的说不出话,A走出法院后表示“感谢判决部没有偏见。我没有埋怨被害人,希望她能好。”
被害者方面的律师表示“我认为判决脱离了国民情绪让人感到遗憾,很担心这种事情会不会造成对的不信任。检察院应该做出正确的措施。”
【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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