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震撼!这部涉及“性”的韩国电影,却改变了一个国家的法制!
电影《熔炉》真实故事始末
光州,距首尔四小时车程,当地私立听障学校,下属特殊学校、庇护工厂、社会设施院,是获政府补助又能向企业募款的社福法人单位。同时又是私立学校,受《私立学校法》和现行《社会福祉事业法》双重保护,经营自主,完全不受外界监督,已发展为家族式企业,高层皆为亲戚姻亲。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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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教师全应燮被校方诬赖性侵学生,而向当地身心障碍家庭问题咨商议中心举报,第一次曝光听障学校的罪恶:从校长到老师10多人,从2000年开始对住宿的听障生施暴或性侵,受害学生年龄范围7——20岁
性侵丑闻引起当地人权团体的愤怒,组成委员会为受害者发声,同时展开司法程序。
经过调查,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只举报6人,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然二审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皆没有前科且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使用公款)而被判缓刑获释。
人权团体在判后六年始终坚持抗争,然成效有限。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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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孔泳枝读到关于此事件的网络新闻,被“在法院下判决的那瞬间听障者哭了”所触动的孔泳枝,经过查阅方才得知事件真相,大为震惊。立刻前往光州,与受害学生相处数日,深入了解孩子受创心灵后,将该事件改变为小说,2008年底至2009年中连载于网络,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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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熔炉》发行单行本,旋即大卖。同年,尚在服役中的男主角孔侑在部队读到这本书,深受震撼。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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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侑退伍,向所属经济建议翻拍此片。
2011年年初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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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炉》开拍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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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熔炉》上映。
网络出现要求重启调查百万人签名活动。
《熔炉》上映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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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警方组成专案小组重新侦办此案。
重启调查后发现,现行性侵害防治法刑责太轻,性侵身障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性侵幼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公诉期七年,两名性侵教师已过追诉期。
网民要求提高性侵案量刑标准和废除追诉期。
光州警方提出因强奸致伤,公诉期延长到十年。同时调查后14人涉嫌性侵,由于涉嫌性侵校长已过世,将有韩国政府负起连带责任,赔偿受害学生。
向光州身心障碍家庭问题咨商议中心吐露受性侵的听障学生又当年的12名增加到30多名。
电影上映第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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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通过压倒性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炉法”。要点:性侵女身障者、不满13岁幼童,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废除公诉期。加害者如任职于社会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单位可加重处罚,新法于2012年7月实施。
同时催生“熔炉防治法”——《社会福祉事业法》修正案,确保社福机构经营公开透明并纳入外部监督力量,目前尚在审理中。
《熔炉》下档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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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私立听障学校被取消社会福祉许可证,学校被关闭,由光州政府接管,缴回韩币57亿元法人财产,用于身障者福利基金,并成立国立特殊学校。
因电影“熔炉”而被众人所知的仁华学校性暴力受害者们,以国家为对象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最终败诉。
大法院1部8日表示,仁华学校的7名受害人以政府和光州广域市、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为对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最终原告被判为败诉。
被害者认为,因为国家和自治团体的管理疏忽导致仁华学校的性暴力事件发生,使受害人造成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损害,并在2012年3月提出4亿4千万韩币的赔偿诉讼。
被害者们在1985年至2005年之间,从仁华学校的教师们处受到性暴力,之后除外伤外,还被诊断患有压力障碍和忧郁障碍。2011年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权,但是一审和二审未对其进行认定,请求权的实效为5年。
而且被害者们认为性暴力事件发生当时,警察们消极的进行初次调查,在调查上存在过失,应该国家进行赔偿。但法院表示“很难认定警察违反调查规定和法令或者对事件进行不当处理。”
大法院在今年7月接受了被害人们的上诉并且进行了法律上的讨论,但最终决定驳回上诉。
另,仁华学校被害人们在2013年以社会福祉部和仁华学校行政室长、教师等6人为对象提出的诉讼中,一部分得以胜诉。
但,当时裁判部认为大部分已经过了失效期,因此只对部分没有过消灭时效或者因被告方对诉讼不作出反应而被看过是自白的部分进行了赔偿判决。
光州仁华学校听力障碍学生身上发生的性暴力事件被拍成电影“熔炉”,在2011年9月上映并受到关注。
【联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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