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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华人惊悚杀人事件回顾!一个人的时候麻竹看!

2016-01-10 奋斗在韩国 奋斗在韩国

以下内容为 之前轰动韩国的真是杀人案,分享给大家。

一个人在外真的要注意安全!

4月1日晚上22:40,吴原春在家里喝得酩酊大醉之后出外倒垃圾,起了想要强暴女性的念头,他藏在家门口的一支电线杆后等待猎物。这时,归家途中的郭某从附近的车站走出来,经过电线杆时,吴原春突然扑向郭某,并把她挟持拉至自己的出租屋内进行强暴。期间吴原春一度外出。22:50,郭某趁吴元春外出期间,锁了门打通112报警电话求助。

郭某向警方表明自己正遭受性侵犯,并说明了自己的位置:

“这里是莫谷游乐场前面的房子,我正在受到性侵犯。我所在的位置是过池洞小学后还没到莫谷游乐场的路边”


但是接线员只是不断重复问郭某是否确实遭受性侵犯,还继续问郭某准确的位置。接线员以为郭某和加害人认识,是一般的夫妻纠纷,反问郭某如何认识加害人,如何进屋的问题。这时吴原春强行入屋,郭某向吴原春认错并哀求,郭某说完一句“我错了,大叔,我错了”之后就试图挂掉电话,接线员最后一句说话是“请再说一遍地址!”,此时的通话时间是1分20秒;但实际上电话继续连通了6分16秒,期间不断出现郭某的哀求声、惨叫声等声音,总共通话时间长达7分36秒。


4月2日凌晨5:00许,强暴完郭某的吴原春将郭某活生生掐死。他自称由于担心自己被捕后,自己在韩国打工存得的700万韩圆会被人抢走,于是决定分尸销毁证据。他将尸体肢解成280多块碎块,装入14个垃圾袋分别弃置。当天11:50左右,警方将正在分尸的吴原春逮捕归案。


警方处理手法及争议

事件曝光之后,舆论一片哗然,警方对案件的处理手法广受批评。从被害人报警到找到其遗体足足经历了13个小时,从报警到被杀人遇害也有6个小时,舆论普遍认为,如果警方足够重视那通报警电话并及时寻找受害人的话,是很可能避免受害人最终被杀死的,至少能阻止分尸。
报警电话

郭某已经说出了自己的大概位置,但是112接线员仍然不断要求郭某告知准确位置,这对被强行带到陌生地方的受害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当时112紧急呼叫中心有20名警员当值,但却无人处理这件事情,电话中不断传出受害人的惨叫声,但是呼叫中心的当值警员依然判断是熟人或夫妻争执。反应出呼叫中心当值警员缺乏专业训练。目前韩国的112紧急呼叫中心警员只有1/5人接受过短期训练。

此外,警方在电话通话时间问题上一再撒谎:

  • 4月4日,谎称电话只有15秒,受害人未能说明准确位置;

  • 4月5日,宣布通话时间为1分20秒并公开这80秒的录音,谎称受害人在说完“我错了,大叔,我错了”之后挂机;

  • 4月6日,终于承认通话时间为7分36秒。

分析认为,受害人很可能是在吴原春闯入屋之后假装挂机,把电话扔在地上,期望警方能通过锁定电话信号找到她的位置;但是警方的不作为辜负了她的期望。

搜救行动
警方在4月2日凌晨3:00才展开搜救行动,但是一开始只有两辆车辆和5名警员前往现场,郭某的姐姐也一同前往,据她的描述,同行的警员都在打盹;警方在距离后来发现的犯罪现场仅仅10米的地方停止了搜查。约早上6:00,搜查警员才增至10人;早上6:50,重案组全部35名警员出动;9:00,负责此案的刑事科科长才赶到现场

一家媒体对犯罪现场方圆300米内的137户人家进行了调查,其中133户人家均表示警方在深夜没有及时到来。当时警方排除了已经熄灯的人家,只到还亮着灯的人家户外听声音。

隐瞒监控录像

吴原春强拉受害人去出租屋的场面被距离犯罪现场约50米的池洞小学后门监控录像拍摄到,相关画面长达13秒。在4月2日早上,警方就曾经到访灵通区统一管制中心调查,并确认了监控录像的存在。但是,在4月9日录像公布之前,警方都一直否认有录像存在。事后警方表示“由于一早就将嫌疑人逮捕,所以对录像并未特别在意”

警视厅人员处分

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4月9日,国家警视厅长赵显五提出辞职,他在声明上说:

我谨向受害人家属表示沉痛哀悼,并请求他们的原谅,我为韩国警方因严重失职导致此次悲剧发生自责,我更为韩国警方试图掩盖他们的失职行为让民众失望而道歉。

赵显五还表示警方将严惩相关人士,追究责任。如果死者家属提出控诉,要求国家赔偿,他将尽最大努力作出协助。京畿道警察厅长徐千浩也已经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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