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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歌手侵权刀郎,法院宣判

光明网 2024-02-03

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迎来终审。


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于近日迎来终审判决。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被判侵权,需共同赔偿75000元。

歌手刀郎  来源:微博@南顺城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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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湖北某文化公司几年前在湖北省某地举办了“群星演唱会”,降央卓玛在该演唱会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遂将降央卓玛和主办方告上法庭。

此前,刀郎曾授权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和《雨中飘荡的回忆》等音乐作品,独家享有或管理授权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法维权。同时,刀郎在《授权确认暨申明书》中郑重申明,以上三首音乐作品其本人从未授权降央卓玛演唱。

降央卓玛


本案系因在演唱会上表演他人作品而引发的侵害知识产权案。法官提醒,由演出组织者举办演唱会,若需要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则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唱会的举办方对表演者演唱的歌曲是否享有著作权或是否已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负有审查的义务。演唱者若不是表演自己的音乐作品,而是使用他人作品演出,也要先问举办方是否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要及时同著作权人联系,取得授权并支付报酬后才可演出。


《西海情歌》牵涉多次纠纷


据悉,《西海情歌》由刀郎作词、作曲并演唱,收录于2006年发行的刀郎个人专辑《刀郎III》中。



降央卓玛与刀郎都来自四川。2010年,降央卓玛凭借翻唱刀郎的《西海情歌》走红,被誉为“最美女中音”。在后来的各种商业活动中,降央卓玛多次演唱《西海情歌》,甚至很多观众认为这首歌就是降央卓玛本人的。


某音乐软件显示,《西海情歌》排在降央卓玛热门歌曲榜的第一名。



据庭审资料显示:自2015年起,罗林(艺名:刀郎)与降拥卓玛(艺名:降央卓玛)就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发生过42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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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岳沛  编辑:刘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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