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税务】ECOFIN发布修订版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并通过现行增值税法规的两项改革
摘要
2020年2月18日,欧盟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或“ECOFIN”)召开会议,更新了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简称“欧盟名单”),探讨了欧盟参加2020年2月20-23日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召开的二十国集团会议的准备情况,并通过了现行增值税(VAT)法规的两项改革。
本次会议上,理事会决定将开曼群岛、帕劳、巴拿马和塞舌尔纳入欧盟名单附件一(所谓的“黑名单”),原因是这些管辖区未在商定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其承诺的税收改革。目前,欧盟名单附件一包含的管辖区总数为12。1相比之下,16个管辖区2在商定截止日期之前成功实施了所有必要改革,符合欧盟税收良治原则,因此被移出欧盟名单附件二(所谓的“灰名单”)。目前,附件二包含13个管辖区。3附录一(见文末)列举了欧盟名单附件一和附件二目前包含的管辖区。
理事会将持续审查欧盟名单,每年更新两次,下一次更新日期为2020年10月。
详细讨论
背景
欧盟理事会自2016年开启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制定工作,并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了第一份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其中包含两个附件:附件一(所谓的“黑名单”)包括商定截止日期之前不符合欧盟标准的管辖区,附件二(所谓的“灰名单”)包括已充分承诺对其税收政策进行改革但仍需密切监控的管辖区。履行所有承诺的管辖区将被移出附件二。最初的欧盟名单包含17个管辖区,这些管辖区被认为未达到欧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4自欧盟名单发布以来,已根据企业税收行为准则小组的建议进行多次修改。如果专业评估结果证实名单中的管辖区已履行承诺,就欧盟发现的问题采取了补救措施,则可将这些管辖区从名单中移出。截至2019年末,名单中仅剩八个管辖区: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以及瓦努阿图。
2018年,理事会同意扩大欧盟名单审阅的地域范围,于2019年纳入阿根廷、墨西哥和俄罗斯,并于2020年纳入阿塞拜疆、圭亚那、哈萨克斯坦、科威特、黎巴嫩、摩尔多瓦、新西兰和乌克兰。
此外,欧盟委员会对名单中的不合作税收管辖区采取了首轮应对措施,即在2018年3月发布了一则通讯,针对欧盟避税立法管治(尤其是融资和投资)提出了最新要求。5上述通讯旨在确保欧盟外部的发展与投资基金不能通过欧盟名单所列管辖区的实体进行调拨或转移。此外,理事会已就名义利息扣除制度、符合第2.2条管辖区筛选标准(存在支持取得利润却没有真实经济活动的离岸架构的税收制度)的合伙企业的处理,以及针对不合作管辖区的防御措施发布补充指南。6
修订版欧盟名单
2020年2月18日,理事会通过了修订版欧盟名单,新增了四个管辖区,这些管辖区未在商定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其承诺的税收改革。目前,除名单已包含的八个管辖区之外,修订版欧盟名单还包括开曼群岛、帕劳、巴拿马和塞舌尔。
根据理事会就修订版欧盟名单做出的决议(简称“决议”),7开曼群岛被纳入该名单,原因是该管辖区未制定与集合投资工具的经济实质相关的适当措施。
帕劳、巴拿马和塞舌尔分别出于以下原因被纳入名单:帕劳未实施财务信息自动交换制度,且未签订和批准经修订的OECD8《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在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上,巴拿马在“基于请求的税收信息交换”方面的评级未达到“基本合规”;塞舌尔制定了有害税收优惠制度(尽管决议未就该等制度的形式提供更多细节)。
此外,理事会对欧盟名单附件二所包含的管辖区进行了修订,包含已充分承诺对其税收政策进行改革但仍需密切监控的管辖区。具体而言,16个管辖区(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佛得角、库克群岛、库拉索岛、马绍尔群岛、黑山、瑙鲁、纽埃、圣基茨和尼维斯、越南)在商定截止日期之前成功实施了所有必要改革,符合欧盟税收良治原则,因此已从附件二中移除。
此外,理事会决定为土耳其提供宽限期,用于解决与所有欧盟成员国进行有效的自动信息交换相关的所有未决问题。土耳其法律规定,允许与所有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除外)自动交换信息。决议指出,如果土耳其未制定相关安排,用于实现与所有欧盟成员国进行有效的自动信息交换,则将在下一次更新欧盟名单时将其纳入附件一。
增值税简化规则及增值税缴纳信息交换
在ECOFIN会议期间,理事会还通过了适用于小型企业的增值税简化规则。新规则旨在减轻小型企业的行政管理负担和合规成本,营造一个有助于小型企业实现发展以及更有效地进行跨国贸易的财政环境。小型企业的年营业额若低于相关成员国设定的阈值(最高不得超过85,000欧元),则符合增值税简化合规规则的条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未超过该阈值的其他成员国的小型企业,只要其在整个欧盟地区的年总营业额不超过100,000欧元,也可以从该简化方案中获益。上述新规将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此外,理事会通过了一套规则,有助于探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税收欺诈行为。鉴于此,理事会通过了增值税指令修正案,要求支付服务提供商保留电子商务交易的跨境支付记录,并对增值税领域的征管合作法规做出了修订。新举措将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后续措施
鉴于管辖区履行承诺的期限不断变化,且用以确定欧盟名单的欧盟标准不断改变,理事会将继续定期审查、更新欧盟名单。截至2019年,欧盟名单定期更新(未设定固定时间),以反映第三方国家进行的改革。但是,各成员国已商定,自2020年起,每年对欧盟名单的更新将不超过两次,以确保更加稳定的名单更新流程,保障商业确定性,因而各成员国可以对名单中的管辖区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理事会决议邀请行为准则小组继续筛选具有境外所得免税制度的管辖区9,监督国别报告最低标准的执行情况(第3.2条标准),并筛选已纳入2019年欧盟名单地域范围的三个管辖区(即阿根廷、墨西哥和俄罗斯),以期在下一次更新附件一和附件二时有筛选结论。欧盟名单的下一次更新日期为2020年10月。
影响
我们建议,在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企业应了解该管辖区被列入欧盟名单的影响,包括:
经第2018/822号理事会指令(欧盟)(强制披露规则指令或DAC6)修订的第2011/16/EU号指令中包含的强制披露规则所引发的报告义务,即如果收款方为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中所列管辖区的税收居民,则要求披露涉及可抵扣跨境支付款项的跨境安排。
各成员国可以考虑采取一种或多种防御措施,包括税收措施和非税收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该等措施可能涉及不可扣除成本、受控外国公司强化规则或预提所得税措施等。10
由于制定欧盟名单是一个动态过程,企业应持续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包括其他成员国对不合作税收管辖区采取的防御措施。
附录一:欧盟名单附件一和附件二所列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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