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为达个人目的,肆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先后诬告陷害党员干部10名,影响极其恶劣。”11月4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原副部长刘某某诬告陷害他人、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这是全省首起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案件通报,有力释放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信号。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
一体推进澄清失实检举控告
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
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020年3月,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在南康区公安局召开澄清正名大会,通报时任南康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郭某某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情况,对反映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
“感谢组织的澄清,让我放下思想包袱和顾虑。”一场及时的会议澄清,让郭某某走出阴霾,重新充满干劲。今年11月上旬,赣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郭某某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让干部卸下包袱,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再出发。
龙南市通过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反馈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的21名干部、3个单位正名;章贡区、兴国县分别以《澄清函》《澄清通知书》的形式向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对象发送正名文书;南康区结合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及时澄清是非,传递了组织关爱,树立了正向激励的导向,积极营造鼓励担当、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把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起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此项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指引(试行)》,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等予以明确。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窝蜂、一刀切,坚守‘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是对事的澄清,不是对人的背书’的定位,积极稳妥开展,不断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开展。”赣州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我市根据全市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及时调整澄清正名重点范围。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33名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以及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干部澄清正名,今年为38名政法干警、换届对象、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自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为449名干部、65个单位进行了澄清正名。不久前,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在查处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原副部长刘某某案时,发现其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特征非常突出,如果迅速查清并严肃处理,对换届环境有很好的引领保障作用。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是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政治效果优先,从严从快查处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打破以往案结后再通报的常规,先就查清的诬告陷害问题向全市通报,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1至9月,全市接收检举控告数量同比下降31.5%,换届平稳顺利。刘某某案件通报中披露了他官迷心窍、利欲熏心,以诬告陷害谋取政治利益和个人私利的恶劣行为和扭曲心理,“谁阻碍我,我就去举报谁,就算不能把他拉下马,也可以出一口‘恶气’。”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不实举报呈上升趋势,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增加了执纪执法成本,而且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面激励和反向打击相结合,及时澄清问题、还清白者以清白,又重拳出击,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刹住恶意诬告歪风。截至目前,共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4人。目前,我市正在拍摄制作警示录,将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4月,瑞金市纪委市监委在武阳镇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并向时任武阳镇组织委员宋奇峰、武阳镇罗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庆柳发出澄清函,并宣读了诬告陷害人刘某的道歉信。此前,刘某因入党不符合条件,未被批准,便心生愤怒,捏造了“为顺利入党,给宋奇峰和杨庆柳送钱和烟酒”的虚假举报。“我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给你们带来不良影响,给你们的亲人带来了思想负担,更损坏了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对此我深表歉意……”通过办案人员的深刻思想教育,当事人刘某在致歉信中反思了自己的错误。澄清工作与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一体推进,体现出监督执纪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让干部暖心,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和干部思想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以外,源头预防是关键。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坚持引导与警示两促进,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领导带头接访、进村入户走访、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等,积极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一手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查处的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